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
十八世纪英国经验派美学家博克著,1756年出版。这部著作是西方在朗吉弩斯以后和康德以前关于崇高和美这两种美学范畴的最重要的文献。全书分五部分: (1)论崇高与美所涉及的快感和痛感以及人类基本情欲; (2)论崇高;(3)论美; (4)论崇高与美的成因;(5)论文学的作用与效果。在1757年再版时,博克对全书作了一些修改,又加进去一篇《论审美趣味》,作为全书的导论。
书中的主要观点是:崇高感来自于“自体保存”的欲望,崇高的对象应使人产生恐怖的同时又须对人不产生实际上的威胁;美感来自于“一般社会生活的情欲”,即要求维持种族生命的生殖欲以及一般社交愿望或群居本能,而这种“一般社会生活的情欲”又可分为同情、摹仿和竞争心三种形式。崇高感的效果依次是惊惧、欣羡和崇敬,崇高对象的感性性质主要是体积的巨大(例如海洋),其次是晦暗(例如某些宗教的神庙),力量(例如猛兽,力量由人制服后对人成为有用的,即不再崇高),空无(例如空虚、黑暗、孤寂、静默),无限(例如大瀑布的不断的吼声),壮丽(例如星空),突然性(例如巨大的声音突然起来或停止)等等;美感的效果是爱,是愉快,美的对象的感性性质是小,是柔滑、娇弱、明亮等等。关于诗与画的分别,由于诗与画各自所使用的媒介的不同,所以引起的效果也不同,造形艺术唤起事物的形象,而文学所用的文字一般并不唤起事物的形象。贯穿全书的一个根本观点是崇高感和美感都只涉及感性功能(感觉和想象),不受理智的干预。但在1757年再版时加进去的导论中,却将判断力摆到了最重要的位置,明确认定“错误的审美趣味的原因就在于判断力的毛病。”这种看法,显然与全书的观点是矛盾的。
总体说来,这部著作的缺点在于把心理基础的研究简化为生理基础的研究,没有看到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对审美趣味和文艺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把社会的人几乎降到动物的水平。把美感和一般感官快感混同起来,把审美活动中的情绪和一般实际生活中的情绪等同起来,片面强调感性,忽视理性作用。这一切都和侧重生理基础,缺乏历史观点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分不开。但是这部著作毕竟对德国古典美学(特别是莱辛和康德)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人类美学思想进步的阶梯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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