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的残酷在哪里
凌迟是古代酷刑之一,民间称之为“千刀万剐”。行刑时,刽子手用小刀逐块割下数百至数千块受刑者身上的皮肉。行刑期间必须保证受刑者头脑清醒,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通常,受刑者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
凌迟大约始于五代,《文献通考》记载凌迟是在宋代中后期开始被使用,不过当时并非官刑,直至元代以后,凌迟才与斩首、绞刑同列法典。明初,朱元璋在《大诰》中列入凌迟,此后便在明代多次使用。比较知名的受刑者有明惠帝时重臣方孝孺、明武宗时代宦官刘瑾、明末建州豪强王杲、明崇祯年间知名将领袁崇焕等。其中宦官刘瑾被生割三千三百刀,在受刑三日之后方才死去。
凌迟在清代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如太平天国将领石达开即使在同治二年被凌迟处死,相传其被割一百多刀始终默然无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法学家沈家本主持修订《大清现行律例》时,凌迟被“永远删除,具改斩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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