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比“巡抚”官职大吗
总督为正二品,是我国清朝地方军政大员,他们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又被称为“督宪”、“制台”等。清代共有九大总督,分别为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在名义上,总督并不是地方官,有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借此朝廷可协调各省、各镇之间的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
巡抚又称抚台,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负责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其官职等级相当于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
总督与巡抚合称督抚,但总督权力比巡抚大,级别也比巡抚高,它可以同时监管多省。但也有少数地区巡抚位居总督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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