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年华”一直被乱用
在古代,不同年龄的女子有着不同的称呼。比如,称12岁的女子为“金钗之年”;称13岁的女子为“豆蔻年华”;称15岁的女子为“及笄之年”;称16岁的女子为“碧玉年华”;20岁为“桃李年华”;24岁为“花信年华”。
在这么多女性年龄的称呼中,“豆蔻年华”是使用率和知名度最高的。豆蔻,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春末开花,色淡红,极鲜艳。果实和种子可入中药。2月是豆蔻花含苞待放的季节。“豆蔻年华”的“豆蔻”就是从这种植物中引申出来的。“豆蔻年华”一词被人熟识是源于唐代诗人杜牧的《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杜牧将体态轻盈、芳龄十三的少女比拟为早春2月枝头含苞待放的豆蔻花,这一千古妙喻一直被流传到现在。所以,只能将十三四岁的少女称为豆蔻年华,再往外扩展就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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