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军、府、州”各指什么
“路”、“军”、“府”、“州”,是宋代的地方行政单位。
宋代地方行政区划为三级制,基本的结构是“路”、“州”、“县”,依次变小。其中,“路”类似现在的省,属于最高一级。宋初时,还有一个“道”与“路”为同级别的地方区划单位。后来,朝廷又废“道”,将天下总分为十五路,分别是:京西路、京东路、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淮南路、江南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两浙路、福建路、西川路、峡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路的长官称为监司,每路四个。
宋代的“州”,是由秦汉时期的“郡”变化而来,根据面积和人口可分为上、中、下州,长官称知州。“县”,则是最低一级行政单位。
在“路”、“州”、“县”的基本体制之下,宋代还有一些与州同级但稍微特殊的行政区划单位,如“府”与“军”。
地位比较重要的“州”升级成为“府”,有“京府”和“次府”之分。“京府”为首都或陪都所在地。“军”,则是因军事需要而建的地方行政单位,一般在边疆地带,分“大军”和“小军”。“大军”与“州”府同级,直属于“路”;“小军”与“县”同级,属“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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