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的十大主张有哪些
在《墨子·鲁问》中,墨子提出了墨家的十大主张,即“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乐”、“非命”、“节用”、“节葬”。
“兼爱”,是墨家的核心思想之一,它不同于儒家的仁爱。儒家的仁爱是由此及彼,由厚而疏;而墨家的兼爱是无条件的爱,所谓“兼相爱,交相利”,意思就是说兼爱可以给所有人带来巨大的“利”;
“非攻”,即反对战争,避免因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破坏生产,而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尚贤”、“尚同”,即推崇贤能人士治理国家。百姓中贤明者可以做官,官员中贤明者可以当诸侯,诸侯中最贤明的当天子;
“天志”、“明鬼”,是墨子倡导的宗教规范。他认为不仅有鬼神的存在,而且他们还能对人间的善恶予以赏罚;
“非命”,是墨子反对儒家“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他认为这种思想消磨和损伤了人的创造力,故提出非命;
“非乐”,是墨子对音乐的反对。他认为音乐虽然动听,但对农民耕种、妇女纺织、大臣处理政务都会产生影响,上不合圣王行事的原则,下不合人民的利益;
“节用”、“节葬”,“节”字便是其核心。节用,即要勤俭节约;节葬,就是要简单下葬,这与儒家的厚葬形成鲜明对比。
对于以上这十种主张,墨子认为不同国家的情况不同,所以各国应有针对性地选择最适合自己国情的方案。如“国家昏乱”,就选用“尚贤”、“尚同”,如“国家贫弱”,就选用“节用”、“节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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