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品阶”是怎样区分的
品即品阶,是官吏的级别,一般分为流内、流外各九品。而在一品之内,又有上下阶之分,因此有品阶之称。品阶是评判古代官吏级别高低的标准,不同品阶的官员享有不同的权益,包括俸禄以及礼仪、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
最早建立品阶制度的是秦代,至汉代逐渐得到完善,用若干“石”来表示官职的高低,最高的三公为一万石,最低的则只有十一斛,总共分为二十二级。魏晋时期,出现了官分九品,品内再继续分为上中下、正、从等阶的品阶制度。这种九品官员制为历代所沿用,只是具体的品内等级划分方法有所差异。
那些在国家机关服务地位却不高的胥吏的品阶被称为流外九品,如国子典馆、教谕、训导长官、府检校、县典吏等没有实权的小官吏。流外九品共十八阶,也有正、从之分。
秦汉时期,品阶的确定与官员职位相关,自汉代以后才逐渐将其分离。如历代朝廷元老通常有很高的品阶,却并无实权,品阶高只表示对他们的一种尊重。另外,古代同品阶文臣地位往往高于武臣,在唐以后统治者有意识地抑武扬文,所以这个现象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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