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刑是何时废除的
公元前167年,历史上有名的汉文帝刑制改革中废除肉刑。
汉文帝刑制改革的原因是一个案件。当时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犯罪要被处以肉刑,他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于是便在小女儿缇萦的陪同下来到京城长安,缇萦向文帝上书,说为赎父亲的肉刑愿意去做官奴。终于她的毅力和勇气感动了汉文帝,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
事后,汉文帝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同年五月颁行新法律,废除墨刑、劓刑和斩左、右脚改成笞刑和死刑。不过,由于新法中笞刑数量很多,有的三百,有的五百,许多受刑者还是因此丧命。景帝即位后,曾两次颁布诏书对刑制加以改革,最终笞由五百减为二百,还规定了刑具的长短薄厚,以及受刑的部位,行刑中间不许换人等,大大减少了死伤率。
汉文帝刑制改革标志着中国古代刑制从野蛮时期过渡到了文明时期。遗憾的是,在汉文帝宣布废除肉刑后,肉刑中的黥刑一直没有完全根除,它逐渐转变为一种私刑,在沿用数千年之后,在清末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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