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评论
有关元曲的批评论文或专着,兴起于元代,发展在明清,重要着作如下:
1.《南词叙录》明徐渭撰
徐渭(1521—1593),字文长,别号水月、天池山人、青簇道士等,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徐渭具有多方面的文学艺术造诣,他自我评价说:“吾书第一、诗二、文三、画四。”尽管未谈及戏曲,但也成就卓着。
《南词叙录》是中国第一部研究宋元南戏和明初戏文的专论着作,全面论述了南戏的源流发展、风格特色、声律音韵等,对作家、作品,术语、方言进行了评论考释。《南词叙录》史料价值丰富,见解精辟,书末附录了宋元南戏剧目65种,明初南戏剧目48种;徐渭更正了南戏产生在元杂剧之后,由北曲演变而来的误解,指出:“南戏始于宋光宗朝……或云宣和间已滥觞,其盛行则自南渡。”由“宋人词而益以里巷歌谣”发展而来,揭示了南戏的来源真相。
徐渭在《南词叙录》中大力倡导戏剧语言的本色:“《琵琶》尚矣,其次则……《江流儿》、《莺燕争春》、《荆钗》、《拜月》数种,稍有可观,其余皆俚俗语也,然有一高处,句句是本色语,无今人时文气。”在徐渭看来,“与其文而晦,毋若俗而鄙之易晓也”。他又提出:“至散白与整白不同,尤宜俗宜真……凡语入要紧处,略着文采,自谓动人,不知减却了多少悲欢,此是本色不足者,乃有此病。”“本色”所要求的是发自作者内心,本色的前提下,即使俚俗也可以得到原谅。
《南词叙录》对南北戏曲进行了比较,徐渭认为:“南曲北调,可于筝琶被之;然终柔缓散戾,不若北之铿锵入耳也。”“南易制,罕妙曲;北难制,乃有佳者。何也?宋时,名家未肯留心;入元又尚北,如马、贯、王、白、虞、宋诸公,皆北词手;国朝虽尚南,而学者方陋,是以南不逮北。”徐渭肯定了北戏的艺术成就,认为北戏高于南戏,但同时,他又对南戏持宣扬推介的态度。
当时,部分文人、士大夫崇尚北曲,歧视南戏,徐渭批评了这种重北轻南的传统观念:“胡部自来高于汉音。在唐,龟兹乐谱已出开元梨园之上。今日北曲,宜其高于南曲。有人酷信北曲,至以伎女南歌为犯禁,愚哉是子!北曲岂诚唐宋名家之遗?不过出于边鄙裔夷之伪造耳。夷狄之音可唱,中国村坊之音独不可唱?原其意,欲强与知音之列,而不探其本,固大言以欺人也。”《南词叙录》为南戏力争社会地位,对传奇作家们产生了极大的鼓舞作用,汤显祖从抒写真情方面发展了他的曲论,沈璟则发展了徐渭的本色、通俗。
2.《戏说》清焦循撰
焦循(1763—1820),字理堂,号半九主人,江都(今江苏)人。嘉庆年间举人,会试未第。托足疾归隐十余年,曾入姻亲阮元幕中。
《戏说》共6卷,汇辑了唐宋以来的166部书籍中的有关戏曲的资料,包括戏曲起源、脚色行当、题材本事、戏剧语言、表演艺术、作品题词、作家逸事、观剧逸事等,体例按历史时序编排。《戏说》不仅是历史资料的汇集,还体现了焦循的戏剧观点,这些观点体现在作者对所载资料或解释、或说明、或评论、或感慨中。焦循戏剧历史资料的汇集有两个特点:一是广,包括了戏剧艺术中文学、表演、服饰、道具多个艺术门类;二是注重表演,如卷一内容大都与表演有关,涉及脚色行当的材料尤多。
焦循肯定“谬悠”说,即重视戏剧的虚构创作,并形容为“诡笔”。“谬悠”源自《庄子·天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本意是指根据不足的言语,引申为文学创作的虚构。“文人诡笔,非实有其事。”焦循强调戏剧的“谬悠”,缘于一般学人对戏剧创作不合史实的非议,以及百姓认戏为史的迷误。焦循认为历史故事与戏剧故事的关系:一是“与史笔相表里”。这里的“相表里”,是指正史所记与戏剧所演表面上相反,其实互相比照之后,恰恰相反相成。这是焦循针对史书曲笔、戏剧直书的现象而总结出来的一种创作现象。二是“直抄太史公,不且板拙无聊乎?”此处的“板拙无聊”,不是简单的指剧情的生动有趣,而是指剧作比附、隐射历史,在曲笔还原历史中,观众获得索隐探秘的兴趣。
焦循还对引用资料进行了言而有据的评析、考辨,内容包括戏曲的流变、剧情取材本事、剧本演出情况和反响、角色扮演、道具使用、戏曲作者和演员生平等。不足是对采用的资料缺乏分类编排。
3.《李笠翁曲话》清李渔撰
李渔(1611—1680),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中年改名李渔,字笠鸿,号笠翁,世称李十郎,江苏雉皋(今江苏如皋)人,祖籍浙江兰溪。明代考中秀才,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着述和指导戏剧演出。41岁去杭州,后移居金陵,游历四方,广交达官贵人、文坛名士。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复移家杭州。李渔家设戏班,至各地演出。在金陵时居芥子园,设有芥子书肆。李渔女婿沈心友请王概等人编有《芥子园画谱》,影响深远。
李渔是中国古典戏曲理论的集大成者,被称为“曲中杜甫”,其以舞台实践性、系统性、开创性等为特点的戏曲理论,在中国戏曲理论史上占有极重要的位置。
《闲情偶记》共16卷,内容广泛,涉及饮食、花木、玩好、声音、词曲等。戏曲理论主要集中于《闲情偶寄》的“词曲部”、“演习部”和“声容部”。词曲部专门研究戏曲,包括剧本创作、角色出场安排等;演习部主要谈戏曲导演与教习。后人把其中的“词曲部”、“演习部”独立刊行,称为《李笠翁曲话》。
李渔强调从观众出发,注重戏剧的舞台演出,论戏密切结合舞台演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编、导、演合一的戏曲理论体系。李渔主张的“非奇不传”、“非新不传”的戏剧理论,实际是情节地位至高无上的“叙事中心论”。李渔还特别重视戏曲形象的整体性原则,将舞台艺术的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综合成一个统一的、和谐完美的有机整体。对于戏剧真实,李渔主张“写人情物理”,力戒“荒唐怪异”,即要求戏剧描写现实不能背离人情物理凭空捏造,而是要依据客观规律,在生活真实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概括与虚构,即现实性与传奇性的统一。李渔所说的传奇的“奇”即是指“新”,“新即奇之别名也”。
李渔把戏曲的结构作为编剧理论的核心。这里的“结构”,实际是贯穿创作过程始终的“总体构思”,是既包括形式又含有内容、既包括作品的外部结构又囊括作品内部结构的“总体结构”。结构论是李渔编剧理论的中心,主脑论则是李渔结构论的中心。李渔的“立主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主脑”即主题;“主脑”既是主要人物和主要事件,又是对戏剧矛盾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关键情节。
附:
《李笠翁曲话》部分纲目
词曲部分包括:
(1)结构,包括戒讽刺、立主脑、脱窠臼、密针线、减头绪、戒荒唐、审虚实。
(2)词采,包括贵显浅、重机趣、戒浮泛、忌填塞。
(3)音律,包括恪守曲韵、凛遵曲谱等。
(4)宾白,包括文贵洁净、少用方言等。
(5)科诨,包括戒淫亵、贵自然等。
(6)格局,包括家门等。
演习部分包括:
(1)选剧,分冷热两类,不主张只选热门剧。
(2)变调,包括缩长为短、改变剧中科诨及说白。
(3)授曲,主张选角色应凭声音决定。
(4)科白,主张用方言需节制。
(5)脱套,主张去除不必要的剧场成规等。
4.《宋元戏曲史》近代王国维撰
王国维生平见词评《人间词话》。
《宋元戏曲史》原名《宋元戏曲考》,共16章。阐述上古至元代我国戏曲的起源、发展、形成的过程,以宋、元两代为主,重点论述宋、金、元戏剧的渊源,戏曲文学的地位影响,并对现存的元杂剧作家做概括介绍,论述其艺术特点与成就。首章叙述上古至五代的戏剧,二章以下分述宋朝的滑稽戏、小说、乐曲、杂剧段数等,八章以下论述元杂剧和南戏的渊源、艺术、结构等。
《宋元戏曲史》是中国第一部史料详赡、论证严密的戏曲史,也是王国维在戏曲研究方面具有总结性的重要着作。王国维以宋元戏曲为主要考察对象,追溯了中国戏曲的起源和形成,探讨了中国戏曲史研究中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他总结出中国戏曲是由某种单一的形式发展而来,到了宋代歌舞方才合一而形成戏剧,“至于元杂剧出,体制遂定,南戏出而变化更多,于是我国始有纯粹之戏曲”。戏曲是动态发展并不断综合的过程。《宋元戏曲史》充分肯定了元杂剧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及其独特的文学价值:“若元之文学,则固未有尚于其曲者也。”并且认为:“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
王国维还将《人间词话》中的“意境论”成功地导入戏曲学理论。他说:“然元剧最佳之处,不在其思想结构,而在其文章。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矣。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将“意境”运用于戏曲理论,系发前人未发之论。
《宋元戏曲史》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戏曲史学。在此之前,戏曲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尚未取得独立的地位。而《宋元戏曲史》的独特贡献就在于将戏曲从传统的诗歌中剥离出来,确定了戏曲的本体观念,将戏曲提高到与诗词同等的地位。通过描述戏曲形成和流变的历程,对戏曲学这一新兴的学科门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建构,使戏曲学成为了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宋元戏曲史》系中国戏曲学的开山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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