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论战是在1929年到1935年期间进行的,首先发难的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御用文人陶希圣,他在1929年出版的《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中,全面否认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理论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他同周佛海、顾孟余等人,以《新生命》杂志为阵地宣传自己的反动主张,人称“新生命派”。1930年前后,任曙、严灵峰、王宜昌、李季等中国托派分子,完全附合。支持“新生命派”的观点,并以《动力》杂志为阵地,大量发表歪曲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历史的文章和著作,人称“动力派”。
对于陶希圣、任曙等人的反动理论观点,郭沫若、吕振羽、王学文、潘东周等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知识分子奋起还击,并且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全面分析了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系统清理了中国历史,对中国社会性质及其发展规律作出了科学的回答,从而捍卫了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路线和策略,说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动力及转变的前途等等,从而取得了论战的重大胜利。
陶希圣否认中国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他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状况,用社会某一时期的政治因素来说明社会性质,颠倒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宣扬上层建筑决定论,否认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认为帝国主义的入侵发展了中国资本主义,炮制了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是由外轧铄的“外轧论”。在否认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的基础上,进而夸大中国历史上某些经济因素,提出所谓“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论。为了否定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取消民族民主革命,他还制造了一个所谓“士大夫阶级”的理论,用以抹杀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歪曲中国历史与现实的阶级关系。
任曙、严灵峰等人极力鼓吹托洛茨基主义观点,认为中国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他们都断定中国是资本主义经济占“支配”或“领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他们以形而上学一点论来歪曲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关系,认为帝国主义绝对地破坏了封建势力,用以说明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混淆商品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界限,认为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抹杀民族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的区别,鼓吹“中外一视同仁论”或“华洋一家论”。
在中国社会史问题上,以李季、王宜昌为代表的托派分子,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理论,并以此否认无产阶级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及其胜利的历史必然性。在历史分期问题上,他们宣扬“多元论”和“循环论”,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在“亚细亚生产方法”问题上,宣扬“特殊论”,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学说,在历史发展动力问题上,宣扬外因论,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
在社会性质问题上,郭沫若、吕振羽等人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武器,全面分析了中国社会的经济关系,肯定了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郭沫若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理论同样也适用于中国。指出:“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主张要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中国社会性质。王学文指出:“中国经济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殖民地的封建经济”。吕振羽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出发,指出“中国社会的现阶段,便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建筑于其上层诸形态的东西,均和下层的基础相适应”。刘梦云还驳斥了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谬论,批判了帝国主义绝对破坏封建经济的论调。
在社会史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者依据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分析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理出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初步系统。郭沫若认为,商代和商代以前是原始社会,西周是奴隶社会,春秋以后到鸦片战争是封建社会。吕振羽认为,夏以前是原始社会,殷代是奴隶社会,周代为初期封建社会,由秦到鸦片战争前为专制主义的封建社会,由鸦片战争到当时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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