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杰出的革命家、政治家和理论家。曾用名胡服。1898年11月24日出生于湖南宁乡。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夏回国后,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同年秋任湘区区委委员,同李立三等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随后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代主任、主任。1925年,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此后,在上海、广州、武汉参加领导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和武汉工人群众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1927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大革命失败后担任顺直省委组织部长、中共满洲省委书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0年夏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并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他在长期工作中,逐渐认识到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应该实行深入群众、长期隐蔽、积蓄力量的方针,并曾对当时党内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左”倾错误进行过某些抵制,成为党在白区工作中的楷模。1932年冬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领导职工运动。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历任红八军团、红五军团党中央代表,红三军团政治部主任。在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1936年春赴华北,先后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书记,坚定地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并对过去党的秘密工作中的错误——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评。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坚持中共中央的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的方针,领导了开创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工作。1938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随后组织力量深入华北敌后,开展游击战争。1941年皖南事变后,他被任命为新四军政治委员和华中局书记,同陈毅等一起扭转了新四军的困难处境,恢复和发展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抗日武装力量,扩建了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年到1941年作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著名演讲,丰富了党的建设的理论。1943年返回延安,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45年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了完整的概括和系统的论述,并当选为中央委员,在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1945年8月在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期间,他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攻占延安,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留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和朱德一起负责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同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主持召开全国土地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确定的方针,进一步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世界工联副主席等职。在制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委员会主席。六十年代初,中国的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刘少奇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3年到1966年,他先后到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越南、朝鲜、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错误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这是党的历史上最大的冤案。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恢复他的名誉作了专门的决议。他的主要著作收入《刘少奇选集》。详见《党史通讯》198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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