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孙中山在南京建立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
自武昌起义后,到1911年11月已有十四省脱离清政府宣布独立,建立中央政府已成为革命的迫切要求。11月9日,湖北黎元洪通电各省,请派代表赴鄂商议组织临时政府问题。几乎同时,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区都督也发出类似通电,请派代表赴沪。由于武昌是首义地区,黄兴、宋教仁又在武汉,11月30日各省代表联合会终于在汉口英租界举行,12月2日作出两项重要决议,一是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一是“虚临时总统之席以待袁君反正来归”。4日,各省代表得知南京被江浙联军攻克,一致决定临时政府设于南京。12月14日各省代表齐集南京,不久孙中山从海外到达上海,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正式就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宣告成立。
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在其成员中有立宪派、旧官僚,但革命派仍占领导地位。因此在它存在的短短三个月时间里,发布了不少有利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资产阶级文化教育的政令。在政治上宣布人人有选举、参政的“公权”和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等“私权”;命令各官厅焚毁刑具,停止刑讯;废除“大人”、“老爷”的称呼;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和买卖人口,禁止蓄奴;解放“疍户”等所谓贱民,允许他们享有“公权”和“私权”,以及禁止蓄辫、缠足、赌博,严禁种植吸食鸦片等等。在发展民族工业方面,保护个人私有财产,颁布了保护工商业的规章,废除了清代一些苛捐杂税,奖励华侨在国内投资;在文化教育方面,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纲”的“公民道德”,禁用清政府学部颁布的教科书,凡是各种教科书,必须合乎“共和民国宗旨”。这些措施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但对地主阶级没有根本触动,对农民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没有明显反映。
帝国主义一直拒不承认南京临时政府,并在外交财政上施加压力;立宪派又从内部进行破坏捣乱;就是革命派内部也处于十分涣散的状态,许多同盟会员蜕化变质,和立宪派、旧官僚打得火热,使孙中山等很难坚持革命主张。革命党人处于孤立地位,使孙中山无力改变过渡政府与过渡总统的局面,最后不得不让位于袁世凯。1912年4月1日,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次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往北京,南京临时政府至此夭折。可参看赵矢元:《论南京临时政府的性质》;陈胜粦:《论孙中山在创建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斗争》,均见《辛亥革命史论文选》,三联书店,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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