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乐府民歌中的长篇叙事诗。最早见于南朝陈人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一书,题为《古诗无名人为焦仲卿妻作》,前有序文。宋人郭茂倩在其所编之《乐府诗集》中,载此诗于“杂曲歌辞”部分,题名为《焦仲卿妻》,并说“不知谁氏之所作也”。后人常取此诗首句,称为《孔雀东南飞》。该诗是在民间长期流传,不断加工润色的过程中最后写定的,年代一般认为是汉朝末年。《孔雀东南飞》是一首杰出的长篇叙事诗,它的出现标志着汉乐府中的叙事诗发展到高峰。
《孔雀东南飞》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它通过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有力地揭露和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同时热情歌颂了刘兰芝与焦仲卿为忠实于爱情,争取婚姻自由勇敢反抗封建势力的斗争精神,并且在浪漫主义的结尾表达了广大人民对美好理想的向往与追求精神。由于《孔雀东南飞》提出的是封建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就使这一悲剧具有高度的典型意义。它的杰出成就充分体现在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上,特别是刘兰芝的艺术形象,成为我国文学史上最早地向封建礼教和家长制勇敢冲击的典型女性,她是人民对封建制度的愤怒和反抗情绪的代表者。作者以无限同情的笔墨精心塑造了刘兰芝的艺术形象。刘兰芝形象的生命和精髓是她对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即作品中所表现的刘兰芝对封建家长制的叛逆性和对理想生活追求的坚定性。刘兰芝本是封建社会中产阶级家庭的典型妇女:她“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她所受的封建教养,使她成了一个能劳作、知礼节又懂诗书的贤妻良母的好材料。然而自从“十七为君妇”之后,便“心中常苦悲”,其根本原因就是封建礼教的代表者焦母蓄意迫害所造成的。尽管刘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奉事循公姥”,但婆母还是不满意:“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一个“故”字就写出了焦母是有意捏造事端,罗织罪名迫害刘兰芝,说什么“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硬逼焦仲卿休弃刘兰芝。正是封建家长的迫害逼着刘兰芝走上反抗的道路,并逐渐形成了她叛逆的思想性格。面对迫害,刘兰芝宁肯承担未来的一切痛苦与不幸,也不愿再在焦母的淫成下过屈辱的生活,于是她主动提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这无疑是她的反抗行动。刘兰芝是美丽勤劳,热诚温柔的妇女,尽管处境难堪,她仍然在忍让和持重中生活着,但她并不逆来顺受,到了无法容忍,势不两立的情势下,她那柔中带刚的性格使她倔强不屈的走上了反抗的道路。在离开焦家时,尽管焦母气极败坏,盛气凌人,但刘兰芝却盛妆辞行,执礼作别,在鲜明的对比中突出了刘兰芝从屈辱到愤激,并转向深沉郁怒的反抗性格的逐渐成熟。刘兰芝毅然走出焦家,但并没有逃脱封建家长的迫害。回到娘家以后,“性行暴如雷”的哥哥为了攀富结贵,获取财富而千方百计胁迫刘兰芝再嫁太守之子。这种遭遇使刘兰芝进一步加深了对黑暗现实的认识,也促使悲剧性格的发展。当她清醒地认识到刘兄的“逼嫁”和焦母的“遣归”一样是不可抵挡的灾难时,她沉着而又勇敢的迎接悲剧的到来:“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表明刘兰芝已暗下决心,以死抗争。就在婚礼的喜庆时刻,她毅然“举身赴清池”,以死来殉自己的理想,同时给予封建家长制以出其不意的沉重打击。作品在表现刘兰芝反抗封建礼教的同时,也热情地歌颂了她对自由幸福的爱情强烈追求的性格。刘兰芝本来与焦仲卿十分恩爱,当她被迫与之“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忍痛作别之时,她坚定地表示:“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此后她始终信守约言,忠于爱情。当她痛切认识到理想不可能实现时,她就从容而坚定地向焦仲卿表示“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决心以身殉情,坚守节操,忠于爱情。虽然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但作品的结尾又以双飞鸟、连理枝的浪漫主义描写歌颂了他们的反抗精神,表现了人民的理想愿望。
《孔雀东南飞》在文学史上首次提供了长篇抒情诗的样式,成功的塑造了刘兰芝的艺术形象,创造了多种多样描写人物的手法,做到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较好结合。这一切,使《孔雀东南飞》在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后代诗歌创作,尤其是叙事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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