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之一,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德雷克、洛夫焦伊、普拉特、罗杰斯、塞拉斯、桑塔亚那、斯特朗。他们是美国各大学的哲学或心理学教授。他们曾合著《批判的实在论论文集》,为批判实在论的最主要代表作。
批判实在论和新实在论一样也属一种实在论思潮,但它的出现较新实在论稍晚。它赞同新实在论对唯心主义的批驳,也主张认识的对象是独立的存在。但他们反对新实在论关于认识的理论,特别是反对它的所谓“直接呈现”说。这种理论主张在认识中被感知的客体是直接进入意识之中的。他们认为这是把被认识客体和意识状态等同起来,这就把错觉,把错误认识也看作是实在的。按批判实在论的观点,认识是一个由三种要素即认识的主体、被认识的客体和某种中介物构成的间接过程。这种中介物即他们所谓的“特性复合体”或“性质群”,是我们所直接意识到的,所以是我们感性的内容。但它们并非对象本身或对对象的反映,而只是认知外界事物的媒介、工具。它们是感觉的性质和意义的性质的结合。它们介于主体与客体之间,不占据特定的时间与空间但具有客观的性质。塞拉斯、普拉特等人认之为正当知觉时的心理状态。而桑塔亚那、斯特朗等又认之为“本质”或“共相”,认它们在本性上非物非心,是一种独特的存在。批判实在论虽然承认现实世界的实在存在,但又认为他们这样看只是出于本能、直觉,出于常识和实际生活的见解,或者以之作为说明现象特征的“最简单和最合理的假设”。这样,最终他们不得不承认“批判实在论是不可知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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