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南宋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教育家。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曾任江东转运副使,宝文阁待制、侍讲等职。一生仕途坎坷。侨寓建阳(今属福建)考亭讲学。因讲学于紫阳书院,故别称考亭、紫阳。其学派称为“闽学”。他集理学之大成,并与程颢、程颐合称程朱学派。晚年受到韩侂胄的排斥,把其学派视为“伪学”,遭到禁止。死后复了官爵,封赠谥,世称朱文公。
朱熹著作甚多,主要哲学著作有《四书集注》、《太极图说解》、《周易本义》、《朱子语类》、《朱文公文集》等。他在哲学思想上发展了程颢、程颐关于“理”的学说,建立了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认为“理”是宇宙的根本。说“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朱子语类》)所谓“理”,即“太极”。“极是道理之极至。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同上)指出“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同上)又认为“理”“气”不能分离,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理与气无先后之可言,但推上去时,却如理在先气在后”(同上)。“理”是根本的,第一性的,“气”是派生的,第二性的。在他看来,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是形而上之道,生物之本;“气”是形而下之器,生物之具,但“理”不能生“物”,只有“气”方能生“物”。意思说,“理”必须通过“气”才能产生天地万物。他还提出“体”与“用”的思想。在解释程颐的“体用一原”时说:“盖自理而言,则即体而用在其中,所谓一原也。”(《答汪尚书》)他发挥了“体用一原”的思想,认为“用”在于“体”,“体”亦在于“用”。即“体”即“用”。离“体”固非“用”,离“用”亦非“体”。这种“体用”统一的观点,是他对“体用”的发展。又提出“心有体有用,未发之前,是心之体,已发之际,乃心之用”(《朱子语类》)。认为“心有体有用”,“体”是“心”之“体”,“用”是“心”之“用”,“心”是根本的。在“理”与“心”的关系上,认为“理”比“心”更根本,“理”“自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消物尽之后”(《读大纪》)是永恒存在的,这是客观唯心主义观点。还提出“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朱子语类》,“一每生二,自然之理也”(《周易本义》)。肯定统一物分为两个部分,一分为二。这种一分为二,是普遍存在的,反映了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在认识论上,提出“格物穷理”的命题。他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大学章句》)。他所说的“格物”,就是通过接触事物认识其道理或规律,而达到“穷理”。“致知”是使本心的认识达到无所不知的境界。他从事教育多年,“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二》)。他强调“穷理”,要“穷理”就必须读“圣贤之书”,以“仁义礼智”为修养的最高标准,“仁则私欲尽去,而心德之全也。”(《论语集注》)要达到求“仁”的目的,就须做到“居敬”,“居敬”是“人心”有所畏谨,不敢放纵”,不受外物干扰。在人性论思想上,认为“气”中之“理”即“性”,认为人性至善,但人性表现时要受“气”的影响。强调“气”有清浊昏明之分,人禀气而有圣、贤、愚、不肖之别。指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主张以天命之性决定气质之性,存天命,去人欲。在他看来,“天理”和“人欲”是根本对立的,要求人们放弃“人欲”,而服从“天理”,宣扬禁欲主义。
朱熹博览群书,广注典籍,在整理文献方面做出一些贡献。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及自然科学均有研究。他的理学思想一直成为后来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思想工具,在明清两代被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成为官方哲学。他的学说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曾传到日本,在德川时代“朱子学”也颇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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