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世纪起,德国北部城市在没有强大中央政权保护、国内又无统一经济中心的条件下,为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而逐渐联合起来,组成汉萨同盟。最初只是北德一些沿海城市,以汉堡、律伯克和不来梅等城市为骨干,为对外贸易的需要而形成联盟。后来,莱茵河、威悉河、奥得河沿岸以及波罗的海东岸的一些城市,也相继加入同盟。同盟中的城市,主要经营西欧各国与东方斯拉夫国家的中介贸易。同盟以波罗的海沿岸诸国、罗斯、斯堪的那维亚等地的物产,如粮食、皮革、蜂蜜、矿产和木材等,来换取西方国家手工业品,如呢绒、金属器具、葡萄酒以及东方的香料、奢侈品等。同盟的商业范围包括波罗的海和北海,商人的足迹东至诺夫哥罗德,西可沿西欧国家沿岸直航直布罗陀海峡。他们在布鲁日、伦敦、诺夫哥罗德、卑尔根以及其他一些城市都设有商栈。十四世纪中期,同盟包括八十多个城市,同盟中心设在律伯克,建立了自己固定的机构,最高权力机关为每三年召集一次的代表会议。入盟城市必须遵守同盟决议,违者令其出盟。同盟作为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有时参与国际斗争。1367年,汉萨同盟联合瑞典、麦克伦堡对丹麦作战,1370年迫使丹麦王签订丧权失利的斯特拉松德和约。同盟的商业特权得到承认,并取得斯堪的那维亚南部的几处要塞,以及在选举丹麦国王时必须征得汉萨同盟的同意等特权。汉萨同盟尽管实力强大,但它不能在自己势力范围内实现经济和政治的统一。汉萨同盟的每个成员都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同盟没有共同的政府、共同的财库、共同的币制,也没有共同的舰队。联合的目的只是在于保障自己的盟员在同盟贸易范围内的特权。代表会议和共同决议的存在,并没有消除同盟成员间的斗争和冲突。从十五世纪中叶以后,汉萨同盟开始衰落。西欧一些国家的中央统一政权出现后,邻近的国家如英国、瑞典、俄国等都发展了自己的商业。英国的商人开始驾着自己的商船出现于西欧各个海上,尼德兰的转运贸易也日益兴盛起来,北海沿岸的商业逐渐超过了波罗的海,不再依靠汉萨商人的中介贸易,汉萨同盟在竞争中失去优势。在十六世纪时,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以及美洲等殖民地的发现,促使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商业中心的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汉萨同盟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急剧下降,并导致最后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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