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为了钳制思想、消灭异端,借诸文字作品来罗织罪名而兴起的多次刑狱事件,主要兴炽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康熙时期的文字狱主要是为了打击反清思想。康熙二年(1663)浙江富户庄廷购得明朝大学士朱国桢所著《明史》的稿本,请人续写完成刻印。因其中有关于明末抗清史事的记载和指斥清朝的词句,被人告发,遂酿成“明史案”。当时已死的庄廷被剖棺戮尸,其家属皆被处死。因此案株连“伏法”的江南名士达二百余人,其中大多数人实际并未与闻此事。康熙五十年(1711),翰林院编修戴名世所著《南山集》被人指控议论南明史事,兴起“《南山集》案”。《南山集》引用过的《滇黔纪闻》的作者方孝标被开棺戮尸,戴名世被处死,方、戴两氏族人大多被杀,受迁连而遭流放者达数百人。雍正时期的文字狱除了镇压反清思想外又成为统治阶级倾轧异己的工具,案件之多,罪名之苛远出于康熙时期之上。最突出的如雍正七年(1729)的“曾静案”。湖南诸生曾静得当时已故思想家吕留良遗书,接受其中的一些反清思想,遂派学生张熙致书川陕总督岳钟琪,称他为岳飞后裔,劝其起兵反清,并列举雍正帝有杀父篡立、屠戮兄弟的罪行。岳钟琪向清廷告发。结果吕留良及其长子吕葆中开棺戮尸,其他吕氏子弟、学生乃至刊刻、贩卖、收藏吕留良书籍的人或斩首,或充军,或杖责。吕留良及其两位学生严鸿逵、沈在宽三族妇孺皆籍为功臣家奴。“主犯”曾静、张熙则在审讯后释放,说他们是因误受吕氏邪说和已被杀的雍正帝的兄弟胤祀、胤禟余党流言的影响而入歧途,故予自新之路。雍正帝还编辑曾静口供、雍正帝的一些谕旨及其与曾静的辩论词为《大义觉迷录》一书,反驳华夷之辨,宣传满汉一体,论证清朝统治的合理性。此外较典型的狱案如:大将军年羹尧恃功骄纵,雍正即以其奏折中把“朝乾夕惕”写成“夕惕朝乾”作为“不臣”的罪名,将其处死;考官查嗣庭出试题“维民所止”,被指为去雍正二字之头,瘐死狱中;翰林院庶吉士徐骏诗集中有“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之句,被认定有意讥讪清朝,遭致杀身之祸。经过康、雍时期的肆滥,清代文字狱在乾隆时期更成为家常便饭,案件超过康、雍两朝合计的四倍以上,其中绝大多数纯属深文周纳,望文生意,滥杀无辜。这时文字狱的主要目的已不是打击具有反清思想的士大夫或政治异己势力,而是造成文化恐怖,张肆皇帝生杀予夺的淫威。罹狱者也多是下层知识分子,甚至有许多为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而犯了忌讳的无聊文人。在雍正朝已被赦免的曾静、张熙,这时也被重新论死。约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以后,由于社会阶级矛盾日益激化、人民起义纷起,清朝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拉笼知识分子,才逐渐放松了文网。
清代文字狱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最为严苛、残滥的,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登峰造极的政治文化专制统治,在清前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错综复杂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使这一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陷于动辄杀身致祸的境地,不得不逃避现实,埋头故纸。以致刚正消钝,柔媚成习,养成了烦琐无为的学风、世风。窒息了明末清初已经萌生的启萌思潮,造成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其消极影响是很深远的。参看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二册,孔立《清代的文字狱》(《中国史研究》1979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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