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重要哲学著作。写于1937年8月。原是《辩证唯物论(讲授提纲)》第三章的一部分,曾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讲演。1952年4月1日在《人民日报》上正式发表,同年7月编入《毛泽东选集》第1卷。
这部著作是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目的,即为了从思想上清算党内的主观主义,特别是王明的教条主义而写的,是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对中国革命斗争经验的概括和总结。
这部著作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系统地阐述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文中首先论述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宇宙观的根本对立,指出辩证法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形而上学是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它们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文中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根本规律,因而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强调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重要意义,指出:“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这部著作把客观世界看作是各种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从分析矛盾的普遍性入手,着重分析了矛盾的特殊性,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文中提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共性和个性的关系问题,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强调必须在矛盾普遍性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遵守的一个原则”。文中专门分析了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的不同地位和作用,论述了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指出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只有掌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这部著作还分析了矛盾自身的关系,论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指明了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文中提出,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斗争形式则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形式有对抗和非对抗两大类,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矛盾论》继承和发挥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实质和核心的思想,全面阐述和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的丰富内容,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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