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没有留下专门的文论著作,他的文学主张散见于部分诗文和他同后辈往还的书札中。这些零散的言论汇集起来,可以看出苏轼对文学的社会功能、艺术价值、创作规律等重大问题都有独到的认识和精辟的见地。
苏轼重视文学的政治作用和社会功能。他强调文章要“有为而作”,遵循其父苏洵“言必中当世之过”的教导,讲求诗文的实际效果,排斥抵制形式主义的文风。他在散文方面以韩愈为师,说韩愈“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在诗歌方面则对杜甫推崇备至,说“古今诗人众矣,而杜子美为首”;在词方面,他主张打破诗与词的界限,反对诗庄词媚的传统说法,认为词中“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开拓了一条“以诗为词”赋予词以严肃主题的新路。
苏轼对文学的艺术价值有正确的认识和阐述。他继承了欧阳修的观点,对文与道的关系作了切合实际的说明,认为二者是结合而非从属的关系。对道的理解,苏轼也更宽泛,除了治国之道,他更重视文章之道,即文学的艺术价值。他反复强调“辞达”,发扬了儒家传统的文学观点,说“辞至于达,足矣,不可以有加矣”。这就不再是象韩愈那样仅仅把文看作载道的工具了。苏轼引用欧阳修把文章比喻为“精金美玉”的言论,也可看出他对文学自身艺术价值和美学价值的重视。
苏轼对文学创作的某些规律也作了探索。他主张作家为文先要“了然于心”,有了创作冲动才能写出好的诗文。他强调立“意”,重视内容,也认为要有与内容相适应的不同的形式。进入写作时,则“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也就是在“求物之妙”把握描写对象的本质之后,自由挥洒,不拘一格,摆脱各种清规戒律的束缚。基于此,苏轼认为诗、词、文应该有多样化的艺术风格,不能人为划一,正如世间的美女肥瘠各异却各具姿质一样,文学的风格也该各呈异彩,各具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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