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制是元代创立的地方行政制度。魏晋时期起,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始有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之称。“行省”,是“行中央某省事”的意思,即中央机构在地方仍行使中央的权力,还有“行台”、“行院”,用意相同,台、院也是中央的机构。从魏晋到元初,行省基本是根据临时军事行动的需要在地方设立的机构,事毕即撤,没有形成制度。金朝,行省的设置非常普遍,忽必烈建国沿用金制,每占领一个地区就设一行省,如燕京行省作为元中央政府总理政务的中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称“行中书省”。行省,即行中书省的简称,由于元代从建国到武力统一经历了很长时间,各地的行省也就一直设立不废,行省,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区划名称。忽必烈灭宋前后陆续设置了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云南等九个行省。元成宗大德年间又以和林为治所设岭北行省,共计十个行省,各行省的区域也基本稳定。山东、山西、河北、东北部分地区属于元朝“腹里”地区,由中央中书省直接管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由中央宣政院直接管辖。行省的最高长官一般为平章政事,总揽一省军、政、财三方面大权。行省之下为路、府、州、县各级组织。为防止行省执权过重,形成割据,元中央御史台在各行省分设肃政廉防司二十二个,监督官民、掌管司法。行省制的设立使元中央与地方政体结合起来形成“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的局面。元朝开创了多民族国家的空前统一的局面,疆域十分辽阔,所谓“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逾海表”。行省制的建立实现了元朝中央政府对这一广阔疆域尤其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唐朝许多“羁縻之州”元朝时都在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下。东北地区的辽阳行省下设有水达达路管辖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域,又在奴儿干地方设有征东元帅府管辖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区域。澎湖巡检司属浙江行省泉州路,管辖澎湖、台湾地区。行省制的确立是对秦汉以来郡县制为主的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发展,是我国行政区划及政治制度沿革史上的一件大事。行省制的确立不仅对于维护和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空前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明清以后的政治制度也产生影响。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下来。元代的行政区划还奠定了现今中国行省的规模。
驿站,是古代传递公文的人及往来官员留宿、换马的处所。秦汉时期就有设置。元朝的驿站又叫“站赤”。元朝“站赤”的设置,规模空前,分水、陆两种共计1333处。驿站是元朝中央和各行省以及各行省之间保持联系、加强国内外交通的重要手段。与驿站相辅而行的还有急递铺,来源于宋代的急脚递,每十五里左右设一处,定制昼夜行程四百里。中央政府设通政院专掌驿站之事。行省制和驿站制是元朝中央政府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空前规模的多民族国家的有效措施,元帝国境内各地、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交通联系也因之大大加强了。了解和研究上述问题可阅读《元史·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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