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一篇重要著作。写于1915年8月,发表在1915年8月23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44号上,编入《列宁全集》第21卷。
这篇文章全面评价了关于建立“欧洲共和国联邦”的口号,并指出它的反动性。列宁指出,从占有殖民地的“先进的”、“文明的”殖民强国输出资本和瓜分世界这一点来看,它们的经济利益是不可能实现“欧洲联邦”的。当然,各个资本家和各个强国间达成暂时的协议是可能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建立“欧洲联邦”只能是怎样去共同镇压欧洲社会主义运动,共同保卫已经抢得的殖民地,反对日本和美国。这只能是反动的。接着文章精辟地分析了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的规律,第一次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一国胜利的思想。列宁写道:“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帝国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该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1916年,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一文中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首先胜利的结论。指出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各个国家是极不平衡的,而且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也只能是这样;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确定不疑的结论:社会主义不可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中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者是资产阶级以前时期的国家。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可能在一国首先胜利的学说的明确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各国无产阶级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它不但指导了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而且坚定了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必胜信念,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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