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长春 【本书体例】
桐庐村义贼苗喜凤,短小有力,能上五丈余高墙,行城楼上,轻捷如猱(náo挠)。
尝行窃江南,过某村,月堕更残,万籁俱寂。闻小屋内有泣声,陟屋窥之,见西室内残灯尚炯,一女子披衣跪庭中,炷香瓦鼎,泣不可仰。闻细语曰:“弟幼家贫,只此老母相依,乌私未报,愿减寿增母寿算。秀玉无力为母服药,请以臂肉和血,为亲起病。求神灵鉴佑。”言已。出小刀,白如霜。喜知为孝女到(kuì亏)肉疗亲者,哀而敬之,捷下中庭。女大惊。喜摇手曰:“无恐,我义贼某来拯卿者,无恶意也。”探怀出银授之。曰:“此约三十两,可持去作医药资,数月后,当复来。到股伤身,不足云孝,无学愚人所为,请从此别。”一跃而逝。
女惊定,知遇侠客,望空再拜,不复刲股。乘夜延医。而母竟不起。女哀踊不欲生。丧葬已,女故有戚家亦务农者,来迎,不可。一灯惨淡,抚弟哭亲。
而兵祸又起。数月,喜凤来探,破屋尘封,杳无人迹,惊疑不解。问诸邻,始悉其故。先是女母佣城中某绅翁家,女从之。翁子,豪猾也。见女,涎其美,出金啖母,欲娶之。以有夫辞。子怒,欲强逼之。母诉于翁,始得直。因返家纺织以度。然子衔恨未忘也。比翁死,子思报前怨,闻女母亦亡,乃授计家人,赚女来,囚密室。比晚,公子来,尽退其衣,欲污之。女惊叫,则以絮塞其口。时喜正探得凶耗,密访来绅宅。闻南楼有呼救声,疾往觇之,见其状,大怒,破窗入,手刃公子。救女出,负于背,履屋如平地。至野谓女曰:“此地不可复居,卿弟何在?可往吾家避之。”女再拜曰:“适堕恶人计,弟寄戚家仅里许。然以两人为累,于心何安?”喜曰:“救人救彻,毋作厌听语。”乃觅得其弟,雇船返桐庐村。
女感激殊深,欲委身事。喜曰:“我岂好色者?救卿而复娶卿,人将归我不义也。”竟为女缔姻别姓。
(选自《三借庐笔谈》卷十)
桐庐村的义贼苗喜凤,身材矮小而有力,能上五丈多的高墙,在城楼上行走,轻捷如猿猴。
曾经到江南行窃,路过某村,此时月落夜深,万籁俱寂。听到一小屋里有哭声,登上屋顶向里观看,只见西屋里一只灯还亮着,一个女子披着衣服跪在正庭当中,陶香炉之中燃着香,女子哭得抬不起头来。听到她低声说:“家里贫穷,弟弟年幼,只有老母亲相依为命,母亲的养育之恩未报,希望减少自己的寿命以增加母亲的寿命。秀玉无力给母亲服药,请用臂上的肉和血,替母亲治病。求神灵保佑。”说完,拿出小刀,刀刃锃亮如霜。喜凤知道这是一个割自己肉替母亲治病的孝女,既尊敬又替她悲哀。迅速下到庭院当中,女子大吃一惊。喜凤摇摇手说:“不要害怕,我是义贼某来拯救你的,没有恶意。”从怀里掏出白银交给女子,说:“这是大约三十两,可拿去作为看病吃药的费用,数月之后,我会再来。割肉伤身,不能够说是孝顺,不要学愚蠢之人的作法,就此分别吧!”一跃就不见了。
女子惊心稍定,知道遇上了侠义之人,对空中拜了两拜,不再割臂上的肉。连夜延请医生。但她母亲终于没能治好,去世了。女子顿足捶胸,痛不欲生。丧事完毕,女子原来有一家也是务农的亲戚,来接她过去,她没有答应。晚上,一灯惨淡,抚弟哭念母亲。
随后此地又爆发了战祸。数月之后,苗喜凤来寻找她,只见房屋破败,满是尘土,杳无人迹,十分惊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多方询问邻居,才知道事情的原委。过去这个女子的母亲在城里一个老绅士家里当佣人,女儿跟着她。老绅士的儿子是一个强横而狡诈的人。见到这姑娘,垂涎其美貌,拿钱对其母亲施以重利,想娶此女。其母亲以小女有夫为由推辞。绅士的儿子很恼怒,想要强迫娶她。其母亲对老绅士说了此事,才制止了这种无理要求。于是就回家靠纺织过日子。但是老绅士的儿子仇恨还没有忘记。等到老人死后,他还想着报复原来积下的怨恨,听说女子的母亲也死了,就教给家人计谋,将此女诳骗到家里,囚禁在密室之中。等到晚上,公子过来,扒掉女子的所有衣服,想奸污她。女子惊恐叫喊,就用棉絮堵住她的嘴。这时苗喜凤恰巧已经打听到了这一不幸消息,密查暗访来到公子的宅院。听到南楼上有呼救声,迅速过来向里偷看,看到这种情况,甚是恼怒,破窗而入,亲手杀死了公子。将女子救出来,背在背上,在屋顶上行走就象在平地上一样,快步如飞。到野外,对女子说:“此地不能再居住,你弟弟在哪里?可以到我家去避一避。”女子拜了两拜说:“当堕入恶人的奸计时,把弟弟寄养在亲戚家里,只有一里多地。但是以我们两人牵累您,怎么能安心呢?”喜凤说:“救人救到底,不要说这些难听话。”就找到她弟弟,雇船返回桐庐村。
女子非常非常感激,想嫁给喜凤伺奉他。喜凤说:“我难道是好色之徒?救你而又娶你,人们会说我不仁义呀!”终于替女子缔结了别姓为婚姻。
在中国古代小说传奇中,我们看惯了“英雄加美人”式的故事结构,而本篇描写的故事当中,虽也只有两个主要人物——苗喜凤和一女子(秀玉),却给了我们更多的启示,从中也不难探示到作者的愿望与心迹。
一则“义贼”。何谓义贼,自然是行侠仗义之盗贼。一开始,小说就为“贼”作了平反昭雪。是劫富济贫、济困扶危的勇士,而非钻洞爬墙、贪婪无厌的小人。其与《记盗》中所说:“盖盗者,迫于饥寒,或为仇恶报怨,不得已而为之”。又是何等相似。文中所记苗喜凤,见人有难,拔刀相助,始“出银授之”,继“手刃公子”,“救女出”,并带到自己家里躲避,已是何等的仗义之人。故事若到此结束,便更无新意可谈。然作者之立意,显示人物之“义”,全集于结尾一处。可谓画龙点睛。虽然女子“感激殊深,欲委身事”。但是苗喜凤却为了不负一“义”字,终将女“缔姻别姓”。至此,我们真正理解了“贼”之“义”究竟体现何处,人物形象也淋漓尽致展示在读者面前。此举尽管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贼”所为,但比之“赵太祖千里送京娘”来,也毫不逊色。也正可谓“位有卑,而义无卑”也。而从“救人救彻”之处视之,京娘最终不免一死,秀玉之命运却留给读者去想象补充,既然喜凤要“救人救彻”,想必会为秀玉觅一桩好姻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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