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淮南 【本书体例】
李贤
李贤,字原德,邓州(今属河南)人。宣德八年(1433)进士,官终华盖殿大学士,谥文达。《古穰杂录》二卷,“间抒议论,而述时事者为多。”
士奇晚年溺爱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若藩、臬(niè聂)、郡、邑或出巡者见其暴横,以实来告,士奇反疑之,必与子书曰:“某人说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得书,反毁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乡里故,挠其所行,以此诬之。”士奇自后不信言子之恶者。有阿附誉子之善者,即以为实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恶不复闻矣。及被害者连奏其不善之状,朝廷犹不忍加之罪,付其状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为不善也。”而有奏其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时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尤慰安之,恐致忧。后岁余,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乡人预为祭文,数其恶流,天下传诵。
(《沈节南《国朝纪录汇编》引李贤《古穰杂录》)
杨士奇晚年溺爱儿子,不知道儿子坏,包括他干的最恶劣的事。藩司、臬司、郡守、县令或是外出巡视者见到杨士奇的儿子做坏事,如实地告诉杨士奇,杨士奇反而怀疑是否真实,给儿子写信说:“某某说你不好,如果是这样,立刻改正错误。”儿子收到书信,给其父去信,诬陷某某说:“某某人在这里任职,胡作非为,儿子为了本乡的利益,阻止过某某的行为,所以才到你处告我的状。”杨士奇从此以后,不相信别人说他儿子不端行为的事。有巴结杨士奇的人,极力吹捧他儿子好,反而信以为真,面带笑容。从此,对于他儿子的坏事,再也没有人告诉他了。被他儿子残害的人接二连三地向朝廷告状,朝廷不忍定他儿的罪,并将状纸交给杨士奇。杨士奇说:“左右的人不好,帮助他作坏事。”有奏章告他儿子已经有几十条人命案,罪大恶极,朝廷没办法,才将他的儿子交给司法部门处置。这时杨士奇已年老多病,不能起床,朝廷派人去安慰他,恐怕定他儿子的罪使他更加忧愁。一年后,杨士奇病故,司法部门才将他的儿子按法律定罪,判了死刑。乡亲们早为他的儿子写好祭文,数列了他的一系列罪行,被天下人传诵。
杨士奇,明代江西泰和人。建文初被荐入翰林,充编篡官。永乐初进左谕德,成祖北巡,常使留辅太子,仁宗时,任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宣宗朝和英宗初,长期辅政。于谦、周忱、况钟都由他引荐。是有功于朝廷的人物。但是,晚年非常溺爱儿子,在家教方面出现了严重问题,致使儿子依仗父亲的权势,横行乡里,残害人命。朝廷等杨士奇死后,判其子死刑。一个国家功臣的儿子,落得这个下场,其教训是深刻的。究其原因,是杨士奇晚年刚愎自用,听不进不同的意见,对孩子溺爱的结果。这一活生生的事例,为后人提供了值得引以为戒的教训。
小说艺术上的成就是,首尾呼应,一气贯串。开头三句,“士奇晚年泥爱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交待了杨士奇溺爱儿子,儿子横行乡里,作恶多端,他一点也不知道。到结尾,“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老子在世,皇帝觉得不好处理,老子去世,儿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儿子的被斩,是父亲溺爱的结果,中间大段描写,只是交待杨士奇溺爱儿子的过程。批评了杨士奇晚年的昏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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