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明钧 【本书体例】
后至元间,盗入浙省丞相府。是夕,月色微明,相与纱帷中窥见之:美髭髯,身长七尺余。时一侍姬亦见之,大呼有贼。相急止之曰:“此相府,何贼敢来?”——盖虞其有所伤犯故也。纵其自取七宝系腰、金玉器皿,席卷而去。
翌旦,责令有司官兵肖形掩捕,刻期获解。沿门搜索,终不可得。
越明年,才于绍兴诸暨州败露。掠问其情,乃云:初至杭,寓相府之东,相去三十余家。是夜,自外大醉归,倒于门外。主人扶掖登楼而卧。须臾呕吐,狼藉满地。至二更,开楼窗缘房檐至府内。脚履尺余木级,而带优人假髯。既得物,直携至江头,置于白塔上,复回寓所。侵晨,罗者至。察其人,酒尚未醒,酣睡正熟,且身材侏儒,略无髭髯,竟不之疑。数日后,方携所盗物抵浙东,因此被擒。
盗亦有道,其斯之谓欤?
(选自《辍耕录》)
顺帝至元年间,一个盗贼溜进了浙省丞相府。这天晚上,月色朦胧,丞相在纱帷之中看到这个窃贼:胡须长得很美很长,身高有七尺多。当时一个侍姬也看见了,大声喊道:“有贼。”丞相急忙阻止她说:“这是堂堂丞相府,窃贼怎敢前来?”——这是担心被窃贼所伤害,所以故意这么说。听凭窃贼把七宝系腰、金玉器皿全部偷去。
第二天早晨,责令负责缉盗的官兵画出肖象进行搜捕,并要求限期破案。官兵挨门逐户地搜查,始终没有抓到那个窃贼。
第二年,这个案子在浙江绍兴诸暨州破获。拷问窃贼,问他当时作案经过,他说:初到杭州时,住在相府的东边,相隔有三十多家。这天夜里,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还没进门,便倒在了门外。主人扶着上楼躺下,一会呕吐得遍地狼藉。到二更时分,打开楼上的窗户,沿着屋檐溜到了丞相府。脚穿一尺多高的木级,又带上艺人的假胡须。窃得财物以后,一直带到江边,藏到一座白塔上,重又返回住处。第二天早晨,搜捕的官兵来了,仔细地察看这个人,见他酒尚未醒,正在酣睡。再说,这个人身材很低,一点胡须也没有,搜捕的官兵丝毫不怀疑他。几天以后,等风声已过,便携带着所盗窃的财物到浙东销赃,于是被抓获了。
盗贼也是讲究方法的,大概说的就是这类事吧。
这篇笔记小说写的是发生在元末的一个小故事,主要人物是那个乔装打扮的窃贼。他酒后行窃,乘着朦胧的月色,戴上优人的假髯,穿上一尺多高的木级,缘着房檐溜到了浙省丞相府中。使人感到既新奇有趣又滑稽可笑。如果搬上银幕,这个镜头,对观众一定有吸引力。更有趣味的是,他颇有心计,作案后,把赃物藏到他处,又重回住处“弛然而卧”,呼呼大睡起来,以致瞒过了搜捕的官兵,使官兵“竟不之疑”,这个“梁上君子”真可谓老练而有“道”了。
浙省的丞相是个老奸巨滑的人,他明明于纱帷之中看见有贼,侍姬也看见了,但却不让出声,这是为什么?我想,一则身为丞相家产万贯,任他小偷能拿出多少,九牛一毛,何足介意。二则他胆小如鼠,贪生怕死,唯恐被窃贼伤害。可是,一到天亮,他便迫不及待,气势汹汹地召集“有司官兵”,摆出了一副丞相的威严,责令限期破案。人们不仅要问:堂堂丞相,昨天晚上干什么去了,昨晚“纵贼行窃”;今晨“刻期获解”。两相对照,一个封建官吏的卑琐无能,又狐假虎威的面貌暴露无遗!
窃贼手段并不高明,他借酒壮胆,颇有几分冒险性。此案也并不难破,勘察现场,总会找出破绽,然而,有司官兵“沿门搜索,终不可得,”这足见元代官兵之无能。一直拖到第二年,才在绍兴诸暨(今属浙江)破案。若不是盗贼自己道出究竟,可能“有司官兵”最终也弄不明白。
从这篇小说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元代社会秩序的混乱。盗贼居然偷到了浙省丞相府,一般庶民百姓的生命财产就更没有保障了,正如《窦娥冤》中的赛卢医光天化日要勒死蔡婆,抢走二十两花银。事情过后,又没人过问,不象丞相府失窃,有司官兵“沿门搜索”。
这篇小说短小精悍,全文不足二百五十字,却非常完整。时间、地点、人物、情节非常清楚,故事内容曲折起伏,引人入胜。作者成功地运用了小说创作中的悬念,紧紧抓住了读者。窃贼进入丞相府,“纵其自取七宝系腰、金玉器皿,席卷而去。”这就给读者造成一个很强的悬念,逼着人们读下去,下一步怎么办?窃贼是被抓,还是逃之夭夭?然而二者却都不是,既没逃,官兵又“终不可得。”直到篇末,人们才识破谜底。使人读来,只觉得轻松、从容,又妙趣横生,给人以艺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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