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广军 【本书体例】
王明清
王明清(1127——1214),颖州汝阴(今安微阜阳)人,字仲言,著名学者王銍(zhì质)次子。嘉泰二年,任浙西参议官,他熟知本朝典故制度,尤注重搜集宋南渡后的轶事遗闻。晚年隐居,著作颇丰。有《挥麈前录》、《后录》、《清林诗话》、《摭青杂说》等传世。
京师樊楼畔有一小茶肆,甚潇洒清洁,皆一品器皿,椅桌皆齐楚,故卖茶极盛。
熙丰间有一士人,乃邵武李氏,在肆前遇一旧知,相引就茶肆,相叙阔别之怀。先有金数十两,别为袋子,系于肘腋,以防水火、盗贼之虞。时春月乍暖,士人因解卸衣服,次置此金于茶肆桌上,未及收拾。未几,招往樊楼会饮,遂忘遗出,既饮极欢。夜将半,灭灯火,方始省记。李以茶肆中往来者如织,必不可根究,遂不更去询问。
后数年,李复过此肆,因与同行者曰:“某往年在此,曾失去一包金子,自谓狼狈冻馁不能得回家,今与若幸复能至此。”主人闻之,进相揖曰:“官人说什么事?”李曰:“某三四年前,曾在盛肆吃茶,遗下一包金子,是时以相知拉去,不曾拜禀。”主人徐思之曰:“官人彼时著毛衫,在里边坐乎?”李曰:“然”。又曰:“前命坐者著皂皮袄乎?”李曰:“然。”主人曰:“‘此物是小人收得,彼时亦随后赶来送还,而官人行速,于稠人众中不可辨认,遂为收取,意官人明日必来取,某不曾为开,觉得甚重,想是黄白之物也。官人但说得块数、秤两同,即领取去。”李曰:“果收得,吾当与你中分。”主人笑而不答。
茶肆上有一小棚楼,主人棒小梯登楼,李随至楼上,见其中收得人所遗失之物如伞、屐、衣服、器皿之族甚多,各有标题,曰:“某年某月某日某色人所遗下者”;僧、道、妇人则曰:“僧、道、妇人。”其杂色人则曰:“某人似商贾”、“似官员”、“似秀才”、“似公吏”,不知者则曰:“不知其人”。就楼角寻得一小袱,封记如故,上标曰:“某年月日,一官人所遗下。”遂相引下楼,集中再问李块数秤两。李计若干块、若干两。主人开之,与李所言相符,即举以付李。李分一半与之,主人曰:“官人想亦读书,何不知人如此!义利之分,古人所重,小人若重利轻义,则匿而不告,官人将如何?又不可以官法相加,所以然者常恐有愧于心故也。”李既知其不受,但惭怍不言,加礼逊谢,请上樊楼饮酒,亦坚辞不往。时茶肆中五十余人皆以手加额,咨嗟叹息,谓世所罕见也!
识者谓伊尹之一介不取,杨震之畏四知,亦不过是。惜乎,名不附于国史,附之亦卓行之流也。今邵武军光泽县乌州诸李衣冠颇盛,乃士人之宗族子孙。高殿院之子元辅,乃李氏之亲,尝与余具言其事。
(选自《摭青杂说》)
京城樊楼边有一座小茶馆,非常优雅洁净,用的都是最精致的茶具,椅子桌子摆得整整齐齐,所以生意十分兴隆。
熙丰年间,邵武一位姓李的士人,在茶馆前遇到一个过去的好朋友,相互拉着来到茶馆里,叙说长久分别后的思念。他随身带有几十两银子,放在一个袋子中,系结在腋下,以防突发事件与盗贼。当时是春天,天气突然转暖,士人就脱下衣服,随手把装金的袋子也放在茶馆的桌子上,没及时收起。不一会,招呼朋友去樊楼饮酒,就忘了放下的袋子,出了茶馆进了酒楼,两个人开怀畅饮。一直到半夜,熄了灯以后才想到这件事。李氏认为茶馆中顾客来来往往,一定无法追查,就不再去询问这件事。
几年后,李氏再次路过这个茶馆,就跟同伴说:“几年前我在这个地方曾丢了一包银两,饥寒狼狈几乎不能回家,今天和你又能到这儿,真是有幸。”茶馆主人听了这话,走上前来对他施礼说:“官人说的是怎么一回事?”李氏说:“我三四年前,在贵茶馆吃茶时丢了一包银子,当时被好友拉去喝酒,没有回来问您。”主人认真回忆一下说:“您那时穿毛衫,坐在里面吗?”李氏回答说:“对。”又问:“走在前面请您先坐的那人,穿黑色皮袄吗?”李氏回答说:“对。”主人说:“这袋子我捡到了。当时我随后赶去送还给您,可惜您走得太快,在众人中没法找到,就替您保存,想着您第二天一定来找。我没有打开这袋子,只是觉得很重,想着一定是黄金、白银之类。您只要说对块数、斤两,马上可领去。”李氏说:“真是您收存,我应当与您平分。”主人笑笑没有回答。
茶馆上面有一层小阁楼,主人搬来梯子上楼。李氏随他到楼上,看到楼上存放着顾客所遗失的象伞、鞋子、衣服、器皿之类的东西很多,上面各有标记。写着某年某月某日什么样的人丢失的。僧侣、道士、妇人丢的东西就写上“僧、道、妇人”。身份不明确的就标着“某人象商人”、“象政府官员”、“象秀才”、“象公吏”,不知道谁丢下的就标上“不知某人”。走近楼角找到一个小包袱,象过去一样原封没动,上面标明:“某年某月某日,一个官人丢的。”于是一起到了楼下,又认真问了李氏银两的块数和斤两。李氏回忆着说出多少块、多少两。主人打开袋子,和李氏答的相吻合。就拿起来还给李氏。李氏分一半给他,主人说:“官人您也是读书明理的人,怎么这样不理解人!古人尤其重视义与利的区别,如果我重利轻义,就藏起来不告诉您,您将怎么办?又不能用国家法律惩罚我,我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是怕内心有愧呀。”李氏知道他一定不要,惭愧得不能说话,更加感激涕零。请他去樊楼喝酒,主人又坚决拒绝。当时茶馆中五十多人全都感慨喟叹,说是这样的事世上罕见啊!
有见识的人说伊尹连别人的一根小草也不肯要,扬震害怕“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重义轻利,也不过如此。可惜啊,茶馆主人名不见国史。如果见于国史,应该归于有高尚节操的那类人呀。现在,邵武军光泽县鸟州的那些李姓的人作官的很多,就是这个士人的同族子孙。高殿院的儿子高元辅,是李氏的亲戚,曾经与我详细说过这件事。
这是一篇赞扬平民百姓拾金不昧的“小小说”,小说的情节也较简单,甚至简单到连主人公的姓名也没有。可贵的是作者能够通过环境的描写,人物之间的铺垫和烘托,写出了主人公的高尚情操,并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动,展示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所具有的道德风尚,读来给人以启发和教育。茶馆的主人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环境的渲染和烘托,暗示出他拾金不昧的高尚品格。
写李氏的出场笔墨较多,描述较细致。先写李氏与朋友不期而遇;次写李氏因天暖脱衣而将金袋放在桌上,没有及时收起;再写李氏与朋友“既饮极欢”而“遂忘遗出”。最后写李氏为何不去“询问”。在“往来如织”的茶馆中丢了金银,在一般情况下,“必不可究”。作者在这里卖了一个关子:李氏的金银到底能不能找到呢?这就为下文主人公的送还埋下了伏笔。
作者把茶馆主人的出场置于客人的对话之间。接着作者通过主人公的语言、行动来突出人物性格。“后数年,李复过此肆”。于是李氏大发感慨,“今与若幸复能至此”。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主人就走上前来问了事情的经过。反映了茶馆主人不取遗财,时时刻刻都想着失主的美好品质。而下文的“问之”“思之”“证之”“释之”的一系列行为。又突出了他的认真负责、谨慎小心的性格特点。失主终于找到了,作者借李氏随主人去楼上取失物的契机,借李氏之见,把主人公的美好品德更加凸现出来。楼上堆积着各种各样的失物,保存完好,原封不动,并且上面标着记号。可见,作者的拾金不昧,不是一时的“良心”发现或心血来潮,这就更进一步突出了主人公的高尚品质。丢的金银找到了,李氏自然感恩不尽,提出要“意思意思”。先“我当与你中分”,遭回绝后,“请上樊楼饮酒”,又“坚辞不往”。从而使主人公的不图名利、施恩而不图报的形象更加光彩照人。
作品末段涉及到伊尹和扬震两个不同时代的历史人物。伊尹是商朝人,官居相位,为政清廉,别人的一根小草似的东西他都不要;扬震是东汉人,一次有人想走他的“后门”,深夜送给他一车黄金,并说没有别人看见,请他收下,扬震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么说没人知道!”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作者把茶馆主人的行为与伊尹、扬震这样的人物相比较,并评论说“亦不过是”。作者的态度是何等的鲜明啊!有意识地去写“小人物”的看似平凡而实则伟大的“小事”,就是这篇小说的思想价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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