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
进学不诚则学杂,处事不诚则事败,自谋不诚则欺心而弃己,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
——程颐
简介
程颐(公元1033~1107年),字正叔,汉族,北宋洛阳伊川人,人称伊川先生。北宋哲学家,理学创立者之一。
人物小记
在北宋时期,福建将东县有个叫杨时的进士,他特别喜好钻研学问,到处寻师访友,曾就学于洛阳著名学者程颢门下。程颢死后,杨时来到洛阳伊川的伊川书院,求学于程颢胞北程颐门下。杨时那时已四十多岁,学问也相当高,但他仍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尊师敬友,深得程颐的喜爱,被程颐视为得意门生,得其真传。
一天,杨时同一起学习的游酢向程颐请求学问,却不巧赶上老师正在屋中打盹儿。杨时便劝告游酢不要惊醒老师,于是两人静立门口,等老师醒来。一会儿,天飘起鹅毛大雪,越下越急,杨时和游酢却还立在雪中,游酢实在冻得受不了,几次想叫醒程颐,都被杨时阻拦了。直到程颐一觉醒来,才赫然发现门外的两个雪人!
从此,程颐深受感动,更加尽心尽力教杨时,杨时不孚重望,终于学到了老师的全部学问。之后,杨时回到南方传播程氏理学,且形成独家学派,世称“龟山先生”。
主要思想
在哲学上,程颐与程颢以“理”为最高范畴,以“理”为世界本原。程颐认为,理“冲漠无朕,万象森然已具”,是创造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认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则是形而下的。离开阴阳就无道,但道不等于是阴阳,而是阴阳之所以然,“所以阴阳者,是道也”。他明确区分了形而上与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为形而下之气存在的根据。他又从体用关系论证了理和事物的关系,认为理是“体”,而事物是“用”。他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他肯定了体用的区别及其联系。
程颐承认世界万物都有其规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万事万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进一步认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这理是永恒长存的。这样,他就把事物的规律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了独立的实体。
程颐承认每一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他说:“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他还提出物皆有对的思想,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这反映了他的辩证法观点。
关于人性问题,程颐以为人的本性,即是人所禀受的理,于是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他认为,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他认为,“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
程颐论述为学的贲法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入道奠如敬,来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兼重敬与致知,把两者统一了起来。程颐根据《大学》提出自己的格物致知说。他说:“格,至也。物,事也。事皆有理,至其理,乃格物也。”认为格物即是穷理,即穷究事物之理,最终达到所谓豁然贯通,就可以直接体悟天理。他所讲的穷理方法主要是读书、论古今人物、应事接物等。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程颐主张以知为本,先知后行,能知即能行,行是知的结果。
上一篇:神秀的人物小记与主要思想
下一篇:程颢的人物小记与主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