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词体入乐的时代,词调是用于演唱歌词的乐曲,是词体存在的音乐形态。对于词调所代表的音乐样式,必须要有清楚而辩证的认识。一方面,它并非像某些研究者所说的那样,“每个人都可以凭自己音色音域和歌唱才能、以自己掌握的语言以及对词作意趣的体会等,依字声化为乐音旋律”,“非但同一词调的每一词作唱起来都不一样;同一词作不同人唱起来都不一样;同一人唱同一词作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也不一样”(洛地《词体构成》,中华书局2009年版)。因为倘然果真如此,词调的存在便失去了根本意义,自然也不可能产生“词调”这样的历史概念。这种说法的失误之处在于将唐宋词之“歌唱”误认作“自由吟唱”,后者当然在中国音乐文学史上长期存在且很重要,但绝非唐宋词的主流歌唱方式。另一方面,它也不可能如同当今歌曲的歌谱一样,有确定不变的调高、节奏、旋律、快慢、强弱。因为那是西洋音乐传入中国后才有的事情,中国古代音乐并未追求也未实现这样的精密程度,而是走向一条更加自由也更为写意化的道路。二者之区别恰如西洋画法中的焦点透视和中国画法中的散点透视。宋代词乐对应的乐谱,流传至今的仅有姜夔《白石道人歌曲》中所记十七首旁谱,但记载非常简单,以至于诸多研究者常有宋代词乐难以复原的慨叹,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宋代词调在音乐上的严整程度。
唐宋时期,词调的传播极为广泛,在流传过程中必然产生变化。难以设想,就地域而言,西起西夏,东至高丽,广为传唱的柳词就一成不变;就时代而言,从晚唐五代到北宋,《浣溪沙》能完全传承最初的唱法。由此看来,词调名(词牌)虽然固定,但词调所代表的音乐形态,只能是基本稳定又相对灵活的节奏、旋律梗概,处于变化和不变的辩证统一当中。这类乐曲形态,宋人曾称之为“腔”“腔子”“腔调”:
荆公云:古之歌者皆先有词后有声,故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如今先撰腔子后填词,却是“永依声”。(《侯鲭录》卷七)
古人作诗,只是说他心下所存事。说出来,人便将他诗来歌,其声之清浊长短,各依他诗之语言,却将律来调和其声。今人却先安排下腔调了,然后做语言去合腔子,岂不是倒了!(《朱子语类》卷七八)
从中明确可见“腔子”“腔调”是指事先已存在乐曲。再如宋代胡仔所说:“旧词高雅,非近世所及。如《扑蝴蝶》一词,不知谁作,非惟藻丽可喜,其腔调亦自婉美。”(《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九)其中,“亦自婉美”的“腔调”只能是与“藻丽可喜”的文词相对,也就是指乐曲。
汉代郑玄认为:“《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周易正义序》引)“腔调”也即唐宋词调同样具有这三个方面的特性。所谓“易简”,是指它与歌唱后的演绎相比,原本只是相对简单的音乐旋律梗概。所谓“变易”,是指它会随着不同歌者的表演而在衬音、节奏、音色等方面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所谓“不易”,是指它虽有变化但不能脱离既定的基本旋律,因而也就有固定的调名存在。这和中国另一传统艺术门类——书法的情况极为类似。同样一字,不同的书法家书写时尽可以根据自己的艺术个性加以变化,如果墨守成规,对前人亦步亦趋的话,还会被讥作“临帖”。但无论怎样变化,所写的只能是这个字而并非另造新字,可谓“百变不离其宗”。借用禅宗的话语来说,万川映月,万川之月又只是一月。词调所代表的音乐形态和书法一样,同为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显现。具体而言,“腔调”的稳定性保证了词体的存在,“腔调”的灵活性则使得依调填词时增损字词产生了诸多可能,这恰为众多的填词家和乐工歌女们留下了可自由发挥的空间,也使得一调多体现象广泛存在。
正因为词调所代表的是基本固定又相对灵活的旋律梗概,将这一旋律改动调整后就可能产生了新的词调。“宋人精于音律,凡遇旧腔,往往随心增损,自成新声。”(《词谱》卷一三)“旧腔”与“新声”这两个词调间存在着衍生关系或者说是亲属关系。词中的“偷声”“减字”“摊破”等作法,就是加减音节后籍旧调而生成新曲。再如姜夔词集中有《杏花天影》《瑞鶴仙影》,夏承焘论《杏花天影》曰:“此词句律,比《杏花天》只多‘待去’‘日暮’二短句,亦犹白石自度曲《凄凉犯》名《瑞鹤仙影》,与《瑞鹤仙》大同小异。依旧调作新腔,命名曰‘影’,殆始于欧阳修《六一词》之《贺圣朝影》《虞美人影》,殆谓不尽相合,略存其影耶?”(《姜白石词编年笺校》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可见此类词调均是依据已有词调改编而成,所以调名上存在明显关联。宋词中还有旧曲翻新之后另立新名者,二者调名从字面上看不出联系。如周密的《采绿吟》就是由《塞垣春》改制而成,其词序云:
甲子夏,霞翁(引者注:指杨缵)会吟社诸友逃暑于西湖之环碧。琴尊笔研,短葛巾,放舟于荷深柳密间。舞影歌尘,远谢耳目。酒酣,采莲叶,探题赋词。余得《塞垣春》,翁为翻谱数字,短箫按之,音极谐婉,因易今名。
“翻谱数字”即改变若干字所对应的音,由此生成的《采绿吟》就算是新曲,因此另立新名。
只要还处在普遍的传唱之中,词调就必然会因为适应不同歌唱的要求而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处于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变化的过程当中。只有当词与音乐完全脱离关系后,彻底从“场上之曲”变成“案头之文”,它的体制形态才可能最终固定。“盖棺定论”,这四个字或许可以用来评价词调。唐人长于作诗,唐代诗格中却少见“平平仄仄平平仄”这样的格式描述;宋人工于填词,宋代也少见词谱、词韵类的著作,其中的缘由也值得深思。
需要深入辨析的是关于平仄的问题。同调的词作具备某种共通的平仄格式,也即后世总结出的词谱。对于这种现象,有两种相反的解释。一种认为词是“依曲定体,依乐段分片,依词腔押韵,依曲拍定句,审音用字”(吴熊和《唐宋词通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也即是由音乐旋律决定了词的平仄,改换平仄自然会影响歌唱。另一种则认为,词是“依字声化为旋律”(《词体构成》),也即将平仄四声化为音乐旋律,近于昆曲等的“依字行腔”。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因为这两种情况在宋词演唱中都实际存在,但仍是不够全面。
歌曲包括乐曲和歌辞两个方面,除了原始先民们和劳动民众信口而成的歌唱也即所谓“天籁”外,音乐旋律和文字内容总有产生的先后顺序。例如在现代歌曲的创作中,或者先作词后作曲,或者先作曲后作词。而从唐宋音乐史料来看,当时的辞乐配合方式有三种:选辞配乐、为辞谱曲、按曲填辞。就选辞配乐而言,并未要求所选之辞具备某种固定的平仄格式,而是有相当的随意性,唐代七绝入乐的情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就为辞谱曲而言,“腔格对于字调的适应只能是音乐化的大体适应”,“而非刻板摹拟的适应”(于会泳《腔词关系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不存在声调完全决定旋律线的可能。如果过分夸大“依字行腔”,就“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制约作用”(刘正维《中国民族音乐形态学》,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严格意义上的按曲填辞,也就是后人所说的“依调填词”,并非起源于唐朝,早在梁代就曾经得到过运用。《古今乐录》中有这样的记载:
梁天监十一年冬,武帝改西曲,制《江南上云乐》十四曲,《江南弄》七曲:一曰《江南弄》,二曰《龙笛曲》,三曰《采莲曲》,四曰《凤笛曲》,五曰《采菱曲》,六曰《游女曲》,七曰《朝云曲》。又沈约作四曲:一曰《赵瑟曲》,二曰《秦筝曲》,三曰《阳春曲》,四曰《朝云曲》,亦谓之《江南弄》云。(《乐府诗集》卷五引)
梁武帝萧衍所制的《江南弄》七曲,实质是围绕乐曲《江南弄》所写的七首歌词,沈约所作也是如此,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就分别将它们称作“《江南弄》七首”和“《江南弄》四首”,萧纲的另外三首和作《江南曲》《龙笛曲》《采莲曲》也被题名作“《江南弄》三首”。试看萧衍的《江南弄》、萧纲的《江南曲》和沈约的《阳春曲》:
众花杂色满上林,舒芳耀绿垂轻阴。连手躞蹀舞春心。舞春心,临岁腴。中人望,独踟蹰。
枝中水上春并归,长杨扫地桃花飞。清风吹人光照衣。光照衣,景将夕。掷黄金,留上客。
杨柳垂地燕差池,缄情忍思落容仪。弦伤曲怨心自知。心自知,人不见。动罗裙,拂珠殿。(《乐府诗集》卷五)
这十四首歌辞“体制似词,乃乐府之变格”(江顺诒《词学集成》卷一)。它们属于“清商曲辞”,所依据的是清商乐。而清商乐后来在唐太宗时也被列入“十部乐”当中,被视为燕乐的组成部分(详见《宋史·乐志》)。这些歌辞的句式都完全相同,是典型的按曲填辞之作,这与晚唐时期“依曲拍为句”的方式已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并没有统一的平仄格式。后来隋炀帝和王胄所作的《纪辽东》属于“近代曲辞”,“近代曲辞”与词的关系更为密切,白居易等人的《忆江南》、韦应物等人的《宫中调笑》是中唐文人词的代表,都被列入“近代曲辞”当中。《纪辽东》可以被视为“曲子词”的滥觞,平仄方面的情况也与梁代《江南弄》等类似。直至唐代的敦煌曲子词,同调之作都很难说有相同的平仄格式存在。
从上古歌谣到《诗经》再到汉乐府,诗主要是以歌诗的形态存在。诗乐分离之后,才产生了徒诗。徒诗为了追求自身的音乐美感开始格外注重四聲的配合,于是产生了“永明体”,继而演化出唐代的律诗。从根本意义上说,诗律是诗乐分离的产物。伴随着燕乐输入和诗歌传唱,诗乐的再次结合催生出了曲子词,曲子词的定格化最后产生了词律,词律是诗乐再次结合的产物。调和平仄乃至四声固然有助于辞乐之配合,但若以为二者存在着决定关系则属片面夸大。冒广生1941年发表的《四声钩沉》中就认为:“嘌唱只有抗坠,若断若续,无句读也,故句读可破。丝竹只有工尺,为高为低,无平仄也,故平仄可移。”(《冒鹤亭词曲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就早已明确指出了词调与词作二者间仅是一种大致对应关系,歌词对词调的适应存在自由度和灵活性。
对于明清两代词谱中所总结出的词体格律而言,它的产生起初确实有辞曲配合的原因,但更多的则是因为对经典作家作品的拟作。例如周密《解语花》词序中说:“羽调《解语花》,音韵婉丽,有谱而亡其辞。连日春晴,风景韶媚,芳思撩人,醉捻花枝,倚声成句。”显然,周密“倚声成句”是在“有谱而亡其辞”的前提下才出现的,因此他才会在词序中详细交代。从这段记载中可以推断出,宋代词人许多情况下其实都是依据他人词作为样本来填词。这种拟作方式,有些类似于唐代酒令中的令格,共通的平仄格式就是它的自然产物。例如周邦彦曾规范词调,其词作以工整见称,宋人所作自然多仿拟周词。据张炎《词源》记载,杨缵作有《圈法周美成词》一书,明显就是以清真词作为典范。
元代词乐失传之后,后人就更只能是按唐宋人之作来填词了。词谱中所归纳出的固定平仄格式确实是一种普遍,但并不是因为音乐要求才必然如此。正好相反,这种拟作的根本原因往往在于后来作者音乐才能的相对欠缺。两宋时期,文人填词者比比皆是,但精通音律者毕竟是少数。对于多数文人而言,填词的捷径就是模仿那些优美动听、广为传唱的名家之作。这种做法渊源有二:其一,填词和作乐府诗一样,原本都以固定的曲调名称作为题目。其二,“拟体”在汉魏六朝文学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唐宋时期也仍是比较常见。那么,填词的这种仿效也可以看成是从“用其题”到“效其体”。因为试想两宋之时,并无后世词谱类书籍传世,文人也不可能普遍通晓音律、按乐填词,但如今又确能从宋词中总结出平仄格式来,最大的可能就是仿作。细考“按调填词”的源头,就可以佐证这一结论。
《晋书·乐志》云:“汉时有《短箫铙歌》之乐,列于鼓吹,多叙战阵之事。及魏受命,改其十二曲,使缪袭为词,述以功德代汉。……吴亦使韦昭制十二曲名,以述功德受命。”所说的是曹魏的缪袭将汉《短箫铙歌》改为《魏鼓吹曲》十二曲,并为之重新作词。此后,吴国韦昭也同样改制十二曲为《吴鼓吹曲》并填词,其目的都是为了表明自己是承袭汉朝的正统所在。韦昭所作的乐府辞,就有不少和缪袭所作字数、句数完全相同。如汉曲《思悲翁》,缪袭改名为《战荥阳》,韦昭改名为《汉之季》,均是以首句命名,全篇如下:
战荥阳,汴水陂。戎士愤怒,贯甲驰。陈未成,退徐荥。二万骑,堑垒平。戎马伤,六军惊。势不集,众几倾。白日没,时晦冥。顾中牟,心屏营。同盟疑,计无成。赖我武皇,万国宁。
汉之季,董卓乱。桓桓武烈,应时运。义兵兴,云旗建。厉六师,罗八阵。飞鸣镝,接白刃。轻骑发,介士奋。丑虏震,使众散。劫汉主,迁西馆。雄豪怒,元恶偾。赫赫皇祖,功名闻。(《乐府诗集》卷一八)
二作字句格式完全相同,“凡二十句,其十八句句三字,二句句四字”(《乐府诗集》卷一八)。此外还有好几首都是同样情况,就连长达百余字的《通荆门》也和缪袭的《平南荆》格式一致(详见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这一事例足以说明两点。其一,亦步亦趋、格式一致的填辞方式起源于拟作,类似于汉魏六朝诗中的拟体。这种作法在六朝时期尚不多见,在唐代经过充分尝试后,最终盛行于南北宋。其二,依照相同乐曲填制歌辞,平仄格式相同绝非必要条件。因为三国时尚无此观念,更不可能有此作法。
《古今乐录》云:“《汉之季》者,言孙坚悼汉之微,痛董卓之乱,兴兵奋击,功盖海内也。当汉《思悲翁》。”(《乐府诗集》卷一八引)“当”为乐府诗之术语,其意即同于“代”。据此,我们就对宋代贺铸改动词调的作法有了重新理解。贺铸填词经常依据词意改动调名,如改《鹧鸪天》为《半死桐》,往昔论者经常以为只是贺铸特意出奇的作法,实则渊源有自。我们也可以推想宋人填词实际也颇多韦昭一样的拟作方式。对此。萧涤非有极好论述:
按准前式,率由旧章,不必求之声调之本身,而所作即不难播之弦管,协于歌喉。故填词者愈多,知音者愈少。填词之技术愈精,创调之能力斯愈弱,观乎两宋,概可知矣。然而世不乏缀文之士,而识曲者恒寡;拟声之事甚难,而填词之作易工,则厥后此道之风行,亦势所必至也。(《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
综上所述可见,词调形态及词调名、词调、词作三者之间的关系,远比目前所认识的要丰富复杂得多,这或许是词学走向纵深研究的一个突破口。本文仅是尝试着提出了相关问题,期待着学界进一步的研究。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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