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
【点睛之笔】
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叶赋役的一项重要改革,初名条编,又名明编法、类编法、总编法,等等。后“编”又作“鞭”,也有时用“边”。主要是总括一县的赋役,将其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合并,最后将役银与赋银一同征收。
【经典解读】
这个政策代表了16世纪明代管理者的想法,徭役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固定数量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一条鞭法改革主要是役法的改革,但也涉及田赋。一条鞭法的实行,打破了过去的里甲界限,它改以州县为基本单位,将一州县役银派于该州县之丁粮。编征时考虑民户的土地财产及劳动力状况,即所谓“量地计丁”。在一条鞭法的执行过程中,各地区的具体做法存在着很大差异,有的是固定丁粮编征的比例,有的固定民每丁、粮每石或地每亩摊征的银额,也有将役银全部摊派于地亩的。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其他方面原因,一条鞭法并未能真正地贯彻执行。在实行的地区,有的地方官府仍逼迫农民从事各种徭役,更严重的是借一条鞭法实行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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