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行为准则——三纲五常
【点睛之笔】
“三纲五常”是用来协调和规范君臣、父子、夫妇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经典解读】
“三纲五常”出自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行为准则,它起源于孔子的思想。孔子曾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道德观,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以及仁、义、礼、智的“四端”道德规范。
董仲舒根据“贵阳而贱阴”理论,发展了先秦儒家的道德观,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和夫妇这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这三种关系是上天注定的,存在着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即君主臣从,父主子从,夫主妻从,也就是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
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妇等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统治者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在他看来,人区别于禽兽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观念。遵守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两宋时期,三纲和五常被认为是天理在人间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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