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如果你不相信,我说了也没用”|诉诸信心
生活中,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想跟某个人说点什么,但不是直奔主题,而是先向对方抛出一个疑问:“你相信我吗?”看到对方诚恳地点了头,你才有勇气继续往下说,并解释道:“如果你不相信我,我说了也没用,说了也没意义。”
为什么要说这样一段开场白呢?多半是因为,如果对方不相信我们,我们会觉得自己内心的感受无法被理解。这种心理是人之常情,特别是在陷入悲痛的境遇下,我们更是希望得到他人的信任和理解。
这种看似很平常,也无关紧要的情形,但从逻辑学上来讲,其实是存在谬误的,那就是诉诸信心。所谓诉诸信心,就是指依仗信心作为论据的根基,而不是靠逻辑或证据支持。
诉诸信心有两个误区:其一是以他人对自己的信心为论据,这是一种诉诸非理性的论证方式;其二是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先拿出有力的证据,取得别人的信任,继而为自己赢得信心,这是一种颠倒的因果关系。
为什么我们要把诉诸信心这一逻辑谬误,特意拿出来讲呢?原因就在于,它在生活中太常见,且太容易引发矛盾和争吵了!不信的话,请我们看看下面这段对话是否似曾相识?
“我现在心里特别烦,谁也无法理解我。”
“你怎么了?跟我说说。”
“你相信我吗?相信我说的话吗?”
“我都不知道你要说什么,怎么回答你呀?”
“算了,你不相信我,我说了也没用!”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得先听听你说的事情,才能做出判断。”
“你为什么不能先相信我呢?你要不相信我,怎么可能明白我的心情?”
“……”
后面的对话,可能还会持续很久,甚至在最后说完事情的经过,对方提出了一些正常的疑问后,倾诉者又折回到最初的话题:“你这么问,是不是不相信我?”“如果你不相信我,就没办法体会我的心情……”然后,再次诉诸信心。
这样的诉诸信心,实在劳神又费力,且对增强信任没有任何实质的帮助。毕竟,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不是建立在“我和你感情好”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事实论据的基础上。
要想让别人信任自己,与其反复地诉诸信心,不如多说一点诉诸真实的论据。倘若没有真实的论据做基础,说什么都是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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