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说不上来,就是有一种感觉”|直觉思维
两个闺密,相约下午茶,聊起了家庭之事。
“最近,总觉得他怪怪的。”
“有什么问题吗?”
“说不上来,就是有一种感觉,他肯定有什么事瞒着我。”
“会不会是你多想了?”
“不可能,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几日后,两个闺密再次相聚,又谈起上次的话题。
“说说吧,你老公到底有没有事情瞒着你?”
“他?再借他几个胆,他也不敢呀!”
“那你上次信誓旦旦地说,人家肯定有事瞒你。”
“好吧,我承认,是我自己的问题。”
“没错儿,你的确有问题,太过相信直觉了,疑神疑鬼的!”
直觉思维,就是对一个问题,没有经过逐步分析,仅仅根据内在的感知迅速做出判断、猜想、设想,或者在疑难、迷糊的时候,忽然对问题的一种顿悟,甚至对某件事物的结果有预感等情况。很多哲学家强调过直觉思维的重要性,但从逻辑学上来讲,直觉思维无法作为证据来证明某个观点,因为它没有可信度与说服力。
当我们用直觉支撑一个观点时,我们依靠的是内在的感觉或常识,这是一个个性化的东西,其他人没有办法去判断它的可信度。况且,直觉本身也是不确定的东西,根据直觉得出的结论本身有待考察,如果想用直觉做证据,先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直觉是可信的。
就拿开篇的例子来说,女士怀疑自己的先生有事瞒着自己,要让闺密相信她的直觉,她就得提出一些有力的证据,比如:他最近总是偷偷摸摸地接听电话,神色紧张,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再如,他以前都是准时下班,最近这些天都要到深夜才回来;他还把银行卡的密码修改了,且事先没有告诉我……这些异常的表现,可以作为直觉判断的论据。有了这些论据,她的直觉才变得有说服力。
所以说,直觉不可以作为直接的证据,只有经过证明的直觉,才能作为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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