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工作中,能力再强的人,也不可能了解所有可能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的不确定因素,所以,遇到问题时,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妄自做出决定。
有个女孩大学毕业后获得了一份保险销售的工作。进入公司不久,她就谈成了一笔上百万元的单子,只要顺利地将保单送到客户那里,她的任务就完成了。
这是她的第一笔单,组长很重视,耐心地教她怎么引导客户看合同,让客户在什么地方签字,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使用移动POS机帮客户交纳保费。
为了避免出现意外,组长特意嘱咐她,先让同事现场模拟操作一下机器的使用方法,她心想,堂堂大学生,有什么不会用!于是,她根本没顾得上问,就直接去找客户了。
签合同的环节很顺利,可是最后,问题出现了,POS机怎么也打不出小票!最后,女孩只得跟客户道歉,跑到外面给组长打电话求救,原来是她少按了一个键。等她回来的时候,客户已经改变主意了,不悦地对她说:“我马上要开会了,下次再说吧!”
女孩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在看似简单的地方栽了大跟头。从她的身上,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必须遵守的做事准则:对不熟悉的工作还是先想好再做,对拿不准的事情在做之前就要问好。有了充分的准备再去做事,这样才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那么,做事之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呢?
1. 三思而行
接到任务后立刻执行,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必须在对所要做的事情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才可以。如果是一项自己以前从来没接触过的新任务,不知道从何入手,首先要在思想上有所准备,三思而行。需要考虑所需达到的结果,考虑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关键是要考虑好解决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行动中克服困难,努力做出想要的结果。
2. 不耻下问
有些人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难,但是却为了怕引人耻笑而不愿请教别人,最后不仅耽误了时间,更重要的是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所以,我们对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向领导或者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力求把事情做好、做对。
只有做好了准备,才能确保做对并且做好事情。
另外,还有一种现象比较常见,那就是“想当然”。所谓“想当然”,就是觉得事情理所当然、应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发展。一旦“想当然”,客观事实与客观规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当我们“想当然”的时候,许多想象不到的问题就会出现。
在工作中,通常会出现以下四种“想当然”的表现:自以为是地擅自改变领导意见;仅凭“表面印象”做出判断;只考虑原来的“计划”;盲目乐观。想要告别“想当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杜绝自以为是,变更领导意见前一定要请示
很多时候,我们不一定要按照领导的安排去做某件事,因为觉得执行时可以灵活处理。但从另一个角度想,那只是我们的想法,领导也这样想吗?或许这个想法所达到的结果恰恰是领导不想要的。所以,凡事多向领导请示。
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觉得一件事情“看起来是这样的”,于是就去做了,或者“以前都是这样,这次也不会例外”。可是,结果却很有可能和我们预想的大相径庭。所以,在工作中,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有效推进工作。
3. 要想原来的“计划”,更要想可能的“变化”
“想当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考虑到原来的“计划”,却忽略了可能产生的“变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计划赶不上变化”。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事先计划得多么周详,在执行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做任何工作之前都应该想得更细一些,有时候还必须根据预想的变化多设计几个方案。如果只是拘泥于原有计划,那么当面对新的变化时,我们很可能就会束手无策。
4. 不盲目乐观
许多人被“想当然”牵着走,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盲目乐观,“想当然”地认为后续的发展会很顺利。盲目乐观会蒙蔽我们的双眼,看不到潜在问题,从而引发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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