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也存在风险
不要轻信推销员的话。他们的甜言蜜语有一多半都是为了推销他们的保险产品,并非真心实意。你要相信,无论推销员给你下了多么令人动心的担保,只要是理财产品,都是存在风险的,保险也是一样的!
保险也是存在风险的,尤其是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联结险。分红险承诺客户享有固定的保险收益;万能险承诺保底收益;投连险不承诺保底收益。它们的风险排序依次递增,但风险越大回报越高。除此之外的普通险也存在风险,最近许多保险公司都因信用问题被起诉至法庭,看来买保险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安全。
前段时间在武汉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家住武昌的张先生2006年1月10日为儿子买了份人寿保险,有效期一年。2006年11月7日,儿子在放学路上被车撞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之后,张先生找保险公司索赔。公司工作人员说,小孩伤残没有达到保险规定的7级以上,不予赔付。经过交涉后,保险公司仍旧坚持自己的立场,张先生只好向消协进行投诉。武昌的消协受理投诉后,看到保险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7级以上才赔,只注明按伤残程度赔,赔付标准按“赔付比例表”,可“比例表”中没有7级以下的赔付标准。经多次调解,保险公司终于同意赔付张先生720元伤残费。从这件小事中可以看出,想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股民都知道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将这话套用在保险上面也一样适用。保险公司也有破产的危险,一旦保险公司破产,最直接的受害者将是广大投保的消费者。《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后,人们将自己的目光转移到了保险公司破产后消费者利益受到的保障上,而没有对保险公司破产后的风险给予多大的关注。假如消费者以为有保障基金垫底就可以安心无忧,那就大错特错了。不管从哪方面看,消费者都会遭遇损失,第一是利益损失。就财险保单来说,假如你是保单持有人的话,如果因为保险公司的破产导致你的损失在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障基金将全额救济;而超过5万元的部分,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如果保单持有人不是你个人而是某个机构的话,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当寿险公司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时,人寿保险合同将依法转让给另一家寿险公司。同样,如果你或其他某个人是保单持有人的话,救济金额以保单利益的90%为限;而若保单持有人为机构,以保单利益的80%为限。个体消费者持有的是寿险保单,如果投保的保险公司破产,利益肯定受损。除了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受损外,还有其他额外成本,比如时间。因为保险不同于商场里柜台上摆放的商品,即使生产厂家倒闭对商场也没有什么影响,但保险不一样。保险就是承诺,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后续服务上。保险条款、承保的理赔程序要复杂得多,如果有保单转移的情况发生,保险公司间要进行交接,投保人则要将自己大量的时间精力耗费在确认损失范围、损失额度和领取金额等等,这些都是麻烦事。
所以,在投保之前,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保险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保险公司是有可能破产的,保险利益也可能因此受损。当然,有人会认为内地保险公司大多为国有金融企业,有国家在背后撑腰,而且我国保险市场也没有出现过保险公司破产的先例。但以前没有不意味着以后没有。要知道随着内地保险市场全面放开,保险公司的数量在与日俱增,迟早有一天,保险公司相互之间的厮杀会愈演愈烈,保险市场也会遵循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
思路突破
保险不一定“保险”
保险其实也是理财投资的一种,凡是投资就有风险。许多人只知道投资股票基金有风险,却不知道投资保险也有风险,只是风险相对较小而已。
你考虑不到的保险风险
由于多数人一开始对保险不了解,可能会对保险的风险考虑得不周到,而在遇到风险时又因为没有做准备而措手不及。在投保之前,首先你要明白的是,保险是存在风险的。通过下面的案例,你应该对保险的风险有一些了解。
小颖是合肥市的一名在校学生。遭遇交通事故后,她从肇事司机处获得了85%的赔偿。不过,这成了保险公司拒绝全额理赔的理由。
此前小颖的父亲为她买过一份学生、幼儿平安险(主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5年6月4日,小颖被一辆汽车撞倒,后花去医疗费等1.9万余元。事故经交警认定,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颖从肇事司机处获得85%的赔偿,即1.6万余元。
父亲张先生根据小颖曾签过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只同意就小颖自负部分即15%的费用进行补偿性理赔,理由是85%已由肇事司机赔偿了。
不过,张先生在保险合同里并没找到这样理赔的依据。于是,他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法院认为,由于小颖的理赔合同是非定额保险,对于损害的理赔适用补偿原则,所以判保险公司向小颖补偿15%的医疗费。
张先生向合肥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认为,《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因此法院判决没有法律依据。2006年1月22日,该案发回重审。最终,双方达成了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付的调解协议。
其实保险的最大风险在于它承诺了保障措施,却不去兑现。这次张先生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也耗费了很多的时间,而且也影响了心情,整个事情搞得很麻烦。相信这也是大家所不愿经历的。所以,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对保险存在的风险有个清醒的认识,以便风险真的降临时,能够从容地应对。
慎买投资型险种
生活中,我们对医疗险、人寿险、大病险等险种已经了解甚多,但对于投资险的了解却并不详尽。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者也与日俱增。在你投资前,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是否应该对投资险有个充分的了解?近来,投资型险种已成为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这为投资者增加了新的投资渠道。但一些投资者无可避免地带着极大的盲从心理,在还未搞清怎么一回事时就投保,这是冒险的。
2007年3月份,南京的迟女士来到南京某知名保险公司的营业厅,要求对其购买的某投资联结保险产品的亏损情况给个解释。据了解,2004年3月,迟女士投保了当时热销的某保险公司投连险产品。但是,这3年来,收益惨淡,和业务员当初宣称的“至少8%的年回报率”相差甚远。
迟女士认为自己是被虚假宣传诱骗了,她决定退保并且要求全额退款。“当初业务员的宣传是明明白白的诱惑,现在的损失能让我来承担吗?”她说。该保险公司的一客户服务人员一方面承认业务员忽视风险提示属于不规范操作,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宣传资料上的收益只是“假定”的预期收益,还向迟女士强调应着眼于长期收益,并建议迟女士将发展账户和基金账户上的资金转到保证收益账户,以待“东山再起”。
“退保时才知道投连险的手续费这么高,宣传时可没人跟我提过这个。”迟女士郁闷地说道。而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如实说,迟女士全额退款的要求肯定是无法满足的。因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某主合同部分的费用,包括5.26%的买卖差价、每月0.1%的资产管理费、投资账户转换费(投保人可以在上述3个投资账户中进行选择。首次转换免费,第二次按投资单位的1%收取,上限不超过100元)以及退保费等。但是,这部分在宣传时被保险公司淡化的费用,在退保时却被一再强调。
迟女士说,促使其退保的直接原因,还是投资账户低迷的收益率。而迟女士保留的宣传材料白纸黑字明写着:如果交付6060元的保险费,再追加5万元保险费进行投资,按每年8%的收益率计算,10年以后,仅投资部分就可以净赚56220元。当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还介绍称:该公司的发展投资账户运作8个月实际收益率远高于8%,已达到19.46%。8%的年平均收益率还只是保守估计。“现在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迟女士说,“虽然当时心存疑虑,但冲着保险公司的信誉,想想最起码比国债收益高,最终还是签了。”
根据该保险公司规定,第一年缴纳的保费,全部计入保障部分。为了获得更多的回报,迟女士提出,在缴纳6060元第一年保费的同时,再单独拿出12000元投入投资账户。由于基金账户当时行情正好,这12000元在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剩余的11190元于2004年5月全部进入基金账户。但是,两年后,当迟女士决定抽回这部分投资时,还是被其真实的收益吓了一跳。2006年5月,迟女士决定抽回追加的那部分投资。根据此时的账户信息,两年基金账户累计实现投资收益为189元,但是,扣除5.26%的买卖差价、5%的手续费后,追加投资部分实际取出10810元。和12000元的初始投资比较,损失1190元,实际的收益率为-9.9%。面对这一负收益率,迟女士有冤无处讲。
在空等“高额回报”3年后,失望的迟女士最终只能选择了放弃。
通过迟女士的案例,我们不仅可以清醒地认识到所谓的投资性保险其实也存在很大的风险,能够保本已属不易,更别说兼顾利益。当然,投资时的心态很重要。将投资险的收益放在一个中长时间段来考察,短期暴富不可能也不现实。
不要抱有骗保的幻想
保险当然不是一无是处,如果保险没有优点,保险公司恐怕一个也存活不下去。保险的好处有这几点:可提供保障、可作为财产保值之用、可作为工作能力受损的赔偿、可补偿疾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可作为子女教育基金。正是由于保险存在着这些优点,许多人产生了邪念,期望通过骗保获得利益。国内一家保险公司就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喂,是人保公司吗?我叫张×,我开的广州本田车在河北省某县界内行驶时突然起火。车号是粤A6M×××,在你们公司上的全险。你们马上来人处理事故。”“您放心,该赔的肯定会赔。不过您能把车拖回来吗?如果不行,我们委托人保某县公司代为出险车进行事故勘查。”
上面是张某和保险公司的一段对白。2004年7月27日晚,浙江省永嘉县的张某,为了骗取自己福来尔小轿车52000元的保险金,将车开到永嘉县上塘镇三节村附近公路上,推下山谷,使该车报废,后打电话报警谎称自己发生交通事故。
张某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过程中被识破而未得逞。今年1月16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欲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张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钱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想通过骗保挣钱,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虽然有人成功过,但绝大多数最终都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如今,公安部门、保险协会和各家保险公司都为杜绝保险诈骗做了积极的努力。妄想通过骗保获取收益的人,最后只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点亮思维
同所有的理财投资工具一样,保险也是具有风险的。理财产品就像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自己开创新的收益增长点,用不好也能让自己受到损失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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