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适度定律——对别人过度示好,反而降低了自己的价值
中国古语曾说“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在人际交往中切不可过度投资,否则引来的可能不是对方的感激和亲近,而是对方的厌烦和疏远。适当的付出并索取应有的回报,才能在付出与回报的过程中加深两个人的交流和感情,从而加强自己的人际关系。
互惠原理告诉我们,人们对别人给予的好处总想进行同等程度的回报,所以人们之间的交往是一种互动的过程,如果你一直付出,不计较别人的回报,你们之间就会因缺少了“互动过程”,而使得对方的情感麻木,自然就产生不了你希望的友情。所以,对别人好也要适度,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否则过度投资,别人就会将这种“投资”视作“理所应当”,而不加回报,甚至当你不能再对他施加恩情的时候会产生仇恨。再者,如果一个人的恩情大到了“无以回报”,就无法得到别人的回报,就像一件“无价之宝”,你能够用其他价值来衡量它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种景象,父母拼了命地疼爱自己的孩子而不求任何回报,使得孩子不懂得感激与回报,直到成家立业后还在“啃老”,如果父母力有不逮,就仇视父母不能给自己更好的生活。长期“被施恩”的某个山村孩子,最后却要供养其上学的人帮忙找工作;受过他人大恩的人会“恩将仇报”,背叛自己的恩人;自己为之付出一切的爱人突然有一天会背叛自己,甚至爱上一个不爱他的人。
这就是过度付出的后果,对人过分的好带来的反而是远离。心理学家霍曼斯曾提出,人与人的交往本质是一种社会交换。这种交换同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所遵循的原则一样,就是人们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于付出的,但是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也会让人心理失去平衡,使人感到无法回报或没有机会回报,而在心理上产生愧疚感。
这种心理会使受惠的一方选择远离,因为对于一个理智健全的人来说,独立和付出是个性成长的需要,如果因为你的付出而使得对方无法独立、不能付出,就会引起对方的憎恨。如果人际交往中不能满足成长的需要,这种关系维系起来就比较困难。
姗姗是某公司的文员,她为人诚恳,常常为别人跑腿办事,事事为别人着想,主动帮助别人,很多人有了困难总是首先想到她,让她帮忙,但和她的关系却并不密切。往往是用人时热情十足,过后甚至没有一声感谢,就算公司新来的员工过不了多长时间都会对她蔑视或者不理不睬。她的同事小萱刁钻刻薄,一张嘴从不饶人,帮助别人做点事一定要找点理由,人们虽然不喜欢她,但和她却比较亲密,也不敢随意招惹她。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那么涌泉之恩呢?估计是无以为报,只好疏远不要让自己过于“愧疚”吧。再者,人们普遍喜欢和别人的感情递增,而不喜欢递减,如果一开始对人“过好”,哪还有“递增”的余地?所以那些一眼看上去完美无缺的人,往往人们对她的期望越来越高,最终却会发现总是让自己失望,于是远离。而那些自私、刻薄的人却往往能够通过与别人的相处,让人发现出更多的优点来,从而与他更加密切。
对于人际交往不熟悉的人,往往喜欢“把好事一次做尽”,以为自己全心全意对别人好,就能够使彼此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实际上却只能使别人离你越来越远。给别人留一点儿回报你的余地,给你们之间加一点儿距离,才能让他人更畅快地呼吸,你们之间才会有更亲密的可能。不要让自己的好太廉价,否则别人就不容易珍惜,你的好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只有对别人恰当的好,才能让人愿意和你交往。
心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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