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淡女人
有个不自然的习惯,年龄越长,越喜欢淡了,穿的衣服喜欢老旧,化的是淡妆,就连眼神都带了淡淡的安宁。
记得以前一直喜欢樱花,喜欢它盛开时铺天盖地的气势与张扬,但是愈到后来,愈喜欢昙花,因为它是静的,静到只独处一隅,幽然绽放。这样的花盛开时,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美丽。而樱花是媚俗的,它不静,俗得开成了海,便少了耐人寻味。
与先生相爱的时光其实也是淡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长长的一生似流水,安然恬淡地从指尖流过。时光如刀,一刀刀剔走你的浮躁与轻狂,到后来只留下淡时光与平常心。时光纯粹到如此,就是一种极致,还有什么不能原谅与放手的呢。所以现在我更喜欢另外一些词语,比如纯净、安然、寂寂、隐忍、清欢……而这些喜欢,是令我内心安宁的啊,它们每日行走在我的体内,让我无比幸福与清透。
记得过年时,我回老家,父亲出来迎我,目光亦是淡的。他用平淡的语气对我说:“回来了呀。”我呆了一下,看看熟悉的院子,再看看父亲脚边摇尾的小狗,才发现最淡的时光竟是最美的时光,它们匍匐在我的体内,只等我一声号令,便鱼贯而出。一看见它们,就觉得身边到处都是花香,幸福与甜蜜也结伴而来,而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坐在父亲身边回望,看所有的时光都在倒退,所有的时光都变得温柔,仿佛头顶开着大朵大朵的白莲花。
生命里唯一的初恋也是淡颜色的。我与他前后桌三年未曾言情。我们之间有许多次约会,都是一个人的约会,不是他一个人走在去我家的途中,就是我走在去他家的途中。事隔多年,我依然能回忆起他笑的样子,带着点点羞涩。十五年后,他回来找我,带着一大捧粉玫瑰,那时候我才知道粉玫瑰代表初恋。他捧着粉玫瑰的样子像王子,我看得心动,欢喜得要命,但我只是淡淡地微笑,他淡淡地点头。那是我们见的最后一次面,也是毕业后唯一的一次见面,他说:“初恋,就像这捧粉玫瑰,因为淡白,所以是最单纯的。”后来遇到粉玫瑰,我都会凝神,才发现果然无暇,果然美。
再后来,便更喜欢与平淡为伍,没有哪一个时刻,让我如此渴望平淡。我渴望做个淡女子,我愿意在水样的光阴里活得从容而淡定,在时光中用淡颜,穿一身清淡的素衣,听风过耳,闻树知香,即使是转身,也有生活的淡香盈袖。
岁月老了,可我的心活着,活成一棵会开花的树,在向晚的黄昏里,舒枝展叶,与清风,与懂得的人,平淡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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