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如果你不想被开除,就得遵守这一规则”|诉诸势力
二十几年前,表妹就读的中学,做出了一项奇葩规定:所有的女生,都必须留短发。表妹爱美,迟迟不肯剪发,结果遭到了班主任的训斥:“如果你不想被开除,就得遵守这一规则。”无奈之下,表妹只好忍痛割爱,剪去了长发。不过,至今想起来,她还觉得备受伤害。
这样的奇葩校规,的确令人汗颜,好在时代变迁,教育理念也在与时俱进,这样的校园规则在今天已经很少见到了。不过,与之相似的情形,却没有从生活中消失。
国庆节假期的前一天,老板召开会议,并在会上宣布:“假期咱们只休前面四天,后三天正常上班,大家没意见吧?”
底下坐着的都是员工,面对老板提出的加班要求,很少有人会当众提出抗议,冲着老板说:“十一黄金周是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要放七天假,加班的话必须支付三倍工资。”哪怕心里有这样想法,通常也不会这么做。更多的时候,员工会异口同声地回答:“没意见。”
前有表妹所在学校提出的奇葩校规,后有老板提出的法定节假日缩减,他们都是以同样的姿态示人:“如果不想被开除或被解雇,就得遵守学校的规则或公司的安排。”在这里,他们就是在诉诸势力,即说服别人的时候,不是通过逻辑推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自己所拥有的势力、权力,乃至武力,迫使别人屈服。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做呢?是不是就得听老祖宗的忠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需要审时度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就国庆节加班这件事而言,倘若老板和颜悦色地跟大家商量,告知近期公司业务繁忙,需要大家齐心协力、牺牲一点个人时间来成就集体的利益,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老板就不算是诉诸势力,因为他在摆事实、讲道理,而且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属于正常的说服。
倘若老板没有交代任何的原因和理由,就提出要缩短假期,而我们已有其他安排,这时候,就可以跟老板去协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想要说“不”,就得拿出充足的理由,并且讲究说话的方式方法。
我们可以私下找到老板,诚恳地说:“我想跟您商量一件事情。我很想服从公司的安排来加班,可我之前和父母商量好了,国庆节要回家一趟,看望他们。我已经一年没有回去过了,今年父亲身体也不太好,他们都很想我,我也提前一周就订好了机票,您能准我假吗?下次公司调休时,我可以把这三天补回来,或者假期后每天多加一个小时班,把这几天的工作补回来,保证不影响工作进度。”这样入情入理的理由,老板多半不会拒绝。
提出诉诸势力的这一逻辑谬误,目的就是提醒大家——“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审时度势,而不要不经思考就做出惯性选择。倘若过分地“低头”和“屈服”,就很容易丧失自我、丧失自尊、丧失快乐。面对无关紧要的问题,我们可以妥协,但面对影响到人生大事的问题,我们要敢于说“不”,据理力争地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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