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尚少往来
礼不必有往必有来
礼尚少往来
“礼尚往来”,是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的华夏后裔最为熟知并接受的一句话。这句话在文献上,较早见于《礼记·曲礼上》:“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无往,亦非礼也。”虽说这句话是写在古书上的,但说得却很直白,其意思不必翻译,大多数人也都能懂。究其大意,当是说,礼以相互往来为贵。
礼尚往来大抵没什么错。道理很简单,远古蛮荒时期,社会产品总量不足,物资匮乏奇缺,商品交换和人际交往中奉行以物易物、物物交换原则,自然也就有必要以己之余换己之不足。非如此,不能使成果共享,收获共分。更为奇特的是,聪明的古人在造字时,将礼由“示”和“丰”二字构成(繁体字礼由“示”和“豊”构成),以礼示丰,那意思也就再明白不过了。那时的“礼”注重的是礼节之“礼”,附丽于礼节上之礼,物轻重倒也罢了。于今看,多的给少的,也符合西方人“施者”比“受者”更幸福之理念。与佛家人讲的“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的意思暗合。因此,这句“礼尚往来”的话,也就口诵代传,植进了中国人的脑和心。
不知是偶然的不慎还是潜意识在作祟,现代人在重造这个难写难认的汉字时,将“礼”字作了一个很大胆的简化。这一简化给人的感觉,似乎就成了,现代人之视“礼”,不再重示“丰”,而重在要示“钩”,为示鱼钩(左为示,右边一笔,形状上像鱼钩)。如果这个假设不荒谬,那么,今天送你一滴水,必思明日在你处收获一桶油也就不用奇怪了。当然,古人也讲过,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比如一个奸商,也许最怕的是那当官的不爱钱、不要钱。所谓“端着猪头找不着庙门”,是使许多好以明为行礼实则行贿手段牟取暴利的人最头疼最难受的大事。因为对一个熟知“投入产出法”原理的投资者来讲,所舍者少,所欲者大,想方设法送一点出去,自然就能“钩”出其之所欲。宋时,民族英雄岳飞说,“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倘如此,则国家方有希望。”可惜的是,武穆遗愿在封建王朝——尤其是每一个王朝的末期——少有实现之望,可谓“长使英雄泪满襟”。历史发展到今天,始终都还有极个别处处标榜“为民众服务”的现代官员不惜以身去贪赃枉法,何况古人乎?其实,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世间不少的行贿者,其实是比受贿者更爱钱的,行贿时多有“剜却心头肉”之痛。倘某日行贿成功,那必是要思念如何才能早日收回成本这个问题的。这样,将受贿者逼到“两难”的处境,也就再正常不过了。所以,这个时候的“礼”,由于几经演绎,早已本末倒置,礼物至上,礼节倒在其次了。其送出去的,早已不是“礼”,这个礼也是不好收的,弄不好,就是通向地狱的通行证。
现代社会,“礼尚”的应当是“少往来”。为何?社会发展了,交换频繁了,什么都能买到了,再用这么多“礼”来来往往确无必要。这里的“少”,当有多层意思,如少量、少次数、少价码。因为,以如今之事看,世上人中,还看重礼的,除了仍崇尚古风的,多半是些想要弄个工程干的,要收购个什么矿山、买多少亩“好地”的,要获取到某笔无息或低息贷款的,当然,也还有想要升迁的,上调的……而要做到这些事,按时下一些人理解、采用的“潜规则”,则是先得要用“礼”,将某人、某几个人“摆平”。偏偏在世上人中,又有不少人,是以“礼”为标杆,以礼至上,“非礼不行”,见“礼”才眼开。有的地方,更有个别人,早已将孔子在《论语》中讲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中的那个“礼”(实为礼节之礼),“活学活用”到以礼物之“礼”取代礼节之“礼”了。而这个礼,又早已远非20世纪70年代的“盒子炮”“手榴弹”可比,甚至也不是“成千上万”所能概括。其甚者,有的已到了只能用“瞠目结舌”来形容的地步,使一般的人确实有“是可忍,孰不可忍”之感。
现代人受礼时很不好把握:事前不受礼而办事,恐办成后请托者“日后慢慢感谢”是假语村言;而对方又难免有“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心理。二者之间因此互相设防,打肚皮官司,搞得大家都很难受。何如大家都放轻松一点?请托者不强人所难,更不作非分之想;受托者当办则办,能行则行。多做换位思考,常思与人为善,“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多想想冯玉祥将军“退后一步自然宽”的境界,重礼节而轻礼物,必将有所裨益。
除此之外,在民间,小老百姓之礼,如婚丧嫁娶,生儿育女,寿诞升迁,在一些地方也有无礼不行的趋势。而这个“礼尚往来”随着生活改善、收入增加,也到了“与时俱进”的地步,以至于有人将请柬视为“账单”,时不时有“逃单”之举。受的人问心无愧,安之若素;送的人节衣缩食,视为负担,大违“礼尚往来”的初衷。
总之,“礼尚往来”给人们误导,给受贿者以心理安慰,给行贿者以“理由”。很多时候,礼和贿仅仅是一步之遥。现时之法律条文对此的界定也不尽统一,常常是“公”说“婆”说都有理。关键是掌握一个“度”,而这个“度”恰恰是最不好把握的。因此,何妨重新思考、审视一番祖先留下的这句“礼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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