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酒不吃吃敬酒
学会制造敬酒氛围
掌握罚酒的分寸
不怕吃罚酒
世人大多爱酒。民谚有“无酒不成席”之语,无论古今之宴席,都少不了酒。在宫廷,殷商时期,传纣王作“酒池肉林”,可见当时酒宴的盛况。在民间,无论是贫困或是富裕,“朋友来了有好酒”,是大多数家庭表达“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方式。反之,如果不喝上一杯酒,似乎就会留下诸多遗憾。
爱酒本身应当是不错的。中医理论就十分看重、讲究酒的药理作用。在许多老中医的口中,酒不仅在单独喝时有诸如“扩张血管”“舒经活血”一类的作用,更是许多中药制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添加剂。现代医学发展到今天,也还没有谁敢将酒说得一无是处。如果再看远一点,不仅国人如此,隔山隔水而居的东方人、西方人亦然。
被中国人视为造酒之“始祖”者,当为杜康。后世因此常常以“杜康”借指酒,如“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即是。其实,被国人视为“始祖”者,有对某事物(或行当)的创立和发展提倡甚力者,如梨园行之奉唐明皇为始祖,又如传说中的“有巢氏”“燧人氏”;也有在某事物(或行当)创制早期之成就斐然者,如鲁班、黄道婆、蔡伦(尽管近年之考古发现,纸的出现远早于蔡伦时代,但蔡侯纸无疑是早期制作最精、使用最广者)。因此,对是否为杜康之酿酒,亦当如是观之。
近些年,由于多种原因,广大民众的生活条件普遍好了,喝酒的量多了,质也优了,酒的作用也就更大了。许多时候,许多地方,酒更成了各种人际交往沟通中的兴奋剂、润滑剂。与西方人不同的是,国人爱酒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喜欢敬酒。因为酒少,让客人多喝;因为自己喜欢喝酒,故将己之所欲施及他人,普惠之道而已。有的人本来自己不想喝,“不喝不给面子”,“不喝显得老大,不耿直”,因而猛喝不止,乃至于身心受苦,体面全失。在官场中,有“轰隆一声车门响,下来一群科局长。都说不喝就不喝,(结果是)个个少不了七八两”的顺口溜,可见其风真乃是“盛”况空前。
敬酒之风始于何时已不可考,罚酒之风亦然。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有“罚依金谷酒数”之语,想见罚酒风最盛且定下罚酒规矩者首推石崇——至少李白是这样认为的。浸淫至今,无论是国宴家宴,朋友聚会,寿宴丧宴,交流应酬,均少不了酒;既有酒,也就少不了敬酒和罚酒。只不过有雅俗之分,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本来敬与罚之间有天壤之别,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欲加之罪尚且何患无辞,何况欲加之酒乎!故罚酒之风也就十分普遍了。再说罚酒不过是敬酒的坚强后盾而已。这是因为,在喝酒的场合中,总有几个“异类”,或天生不胜酒力,或真有病在身,或因工作压力、职务形象所需,坚辞不喝。这种情况下,也就有了罚酒。如自己是上级还好说,别人也不好勉强,所以有“官越做越大,酒越喝越少”之说。但作为平级、下级,作为有求于人的富商大贾,弄不好就只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这个罚酒恐就显得意味深长了:只罚点酒还只是毛毛雨,怕只怕“顺便”来一点“大头在后头”的,如什么小鞋啦,障碍啦,岂非“所失者大”?于是“舍命陪君子”,人人争喝敬酒;于是酒场中就多了醉死奇闻;于是有的富商大贾“应酬过多”,身体欠佳,导致“英年早逝”;于是佳节佳期,就有不少人因喝“高”、喝醉酒处处洋相百出……此即为“敬酒”“罚酒”之滥觞矣。观古人饮酒之佳作,那些豪放的、浪漫的、诚挚的、超脱的,甚至抑郁的酒诗,那些智慧的、技巧的、曼妙的抑或颓废的酒词,无一不是境之所遇、心之所动,给人以审美之愉悦,哪曾有那么多利益纠缠于上?难道商品社会中,酒也随之变味?
要解决纯粹意义上的“敬酒不吃吃罚酒”的问题,首先要解决认识上的问题。须知:己之所欲,不一定是人之所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解决附着于“敬酒”“罚酒”之上的功利主义,仰仗于整个民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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