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要的加班,你有权委婉拒绝
提起工作上的烦恼,不少人都会想到两个字——加班。
情境1:
在某公司担任销售助理的M,基本上没有准时下班过,不是干不完活,而是不好意思走。她说:“我住的地方离公司很远,坐地铁也要近两个小时的路程。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是6点钟,但我每天都无法准时走,因为办公室里的其他同事都在加班,主任就在隔壁的办公室,如果就我一个人走的话,实在太显眼了。其实,我做事并不拖拉,每天的工作任务早在下班之前就干完了,可我还是不好意思下班就走,怕被主任认为是‘踩着点来,踩着点走’。”
情境2:
为了加班的问题,H已经换过一次工作,可烦恼依旧没有消除。
他说:“以前,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公司的规章不健全,所有事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只要他发话,我们就得留下来加班。在公司待了一年多,我没有一天准时下班过,有时周末还得陪着老板去参加应酬。为此,女朋友跟我抱怨了好多次。
之后,我从那家公司辞职,去了另一家外企。原本想着到了新公司,只要尽力干完自己的事,就能有自由了。可没想到,新上任的上司为了扩大业务,打算兼并几家小公司,我们就又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加班生活,有时到家都已经是凌晨了。最让我难以接受的是,有时没有我什么事情,可我也不能提前走,上司说要‘随时待命’。这种无端的加班,让我的心情和工作效率都受到了影响,挺无奈的。”
看到这两段有关加班的自述,我们会发现:对待加班的问题,有人是害怕他人的目光和评论,努力和周围人一样趋同,违心地加入加班大军;也有人是出于无奈,被上司无端地安排加班。其实,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有解决之道。
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加班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工作没有完成,加一点班把它做完,不至于影响明天的进度,那也无可厚非。如果当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那就可以准时下班,没必要把时间“耗”在办公室里。
工作的态度,不是由加不加班来决定的,而是由工作的业绩决定的,你在有限的时间内把事情做到了极致,甚至超额完成了任务,就证明你是称职的。你要知道,有多少忙着加班的人,都是在“假装努力”,因为白天的工作时间被无端地浪费了,只能靠加班来找补。
做完自己该做的事,你大可以轻松坦然地离开岗位,去享受自己的生活。下班的时间是公司明文规定的,不属于擅自离岗,也不属于早退,没什么不好意思的。领导看中的是能力和业绩,而不是谁在办公室待得更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领导,是愿意重用一个做事效率高、准时下班的员工,还是愿意重用一个每天早来晚走、完不成业绩的下属?想必,多数人都会选择第一种,因为他们是真正的高效能人士,是值得委以重任的。
对于第二种情况,如果是领导安排了一些毫无必要的加班,你没有必要全盘接受,大可以巧妙地拒绝,这是你的权利,也是平衡之道。
W几乎每天都会准时下班,这让不少同事羡慕。其实,刚来公司那会儿,老板也经常要求W加班,由于是新人,业务也不熟悉,她就没有拒绝。可是,等她熟悉了各项工作内容和流程后,就发现许多加班都是没必要的,老板的担心也是多余的。于是,当老板再次要求她加班时,W都会拒绝。
有一次,W正准备下班,老板叫住她:“W,这个项目比较着急,也是公司的大客户,不能怠慢。这样吧,你周六辛苦一点,到公司加个班,把它弄好。”W知道那个项目很重要,且她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只要周一上午写篇总结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加班。
W笑着回应老板:“这个周末我有事,真的不能来加班。不过,您放心,所有的资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了,下周一中午我就能把报告做完。客户周三才到,我还有一天半的时间审查,保证没问题。”
老板有点儿不高兴,但也没有为难W。之后,W按照要求完成了任务,客户也很满意,老板之前的不悦也消除了,说她做事认真、效率高。之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她都会按照实际情况给老板吃一颗“定心丸”,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努力把事情做好。见她做事很靠谱,老板也就没再提加班的要求。
老板要的是结果,而不是工作的过程。如果你能保证每一项任务都能递交给老板一份满意的结果,就不必为主动或被动的加班困扰。但如果你无法按时按量地完成任务,可能就需要加班来弥补一下,否则的话,就会失去上司的信任。
总而言之,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用实力证明自己,不必用加班去迎合和讨好任何人。若是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加点,也不必过于计较;若是不必要的加班,大可婉言拒绝。从效率和结果上对工作负责,胜过做出“假努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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