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之道
纽约长岛著名的刚尼逊海滩(Gunnison Beach)一直是我跃跃欲试的“心病”。好几次都特意驱车前往,却始终“不得其门而入”。说起来,进入海滩很简单,只要下车步入即可。但实际上又很难,因为要脱得一丝不挂!
尽管赤身裸体是回归自然、重回伊甸的表现,但自从亚当夏娃都规规矩矩穿上衣服,在公众场合裸露还真是一个大问题。尤其自小饱受传统教育熏陶,即使在“露”所当然的天体浴场,即使常有某种暗流涌动的激情,却还使我一次次铩羽而归。经常特别佩服那些无需在天体浴场,就露得极其彻底而又相当自然的女人,她们那莫大勇气从何而来?
说起来,40多岁还裸露无度的演员白灵就是最令人五体投地的一位。这位登上《花花公子》封面的首位华裔女星只不过一副柴火棍身材和平庸长相,凭着比演技闻名的“归真”楞是在星光灿烂的好莱坞崭“露”头角。每当看到白灵没美感也没肉感的裸露,除了唏嘘海外生存之艰辛,更让人对其魄力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之敬佩。
倘若说白灵是为成就事业而挑战人们眼球和心理还尚可理解(毕竟也为国争光),而那些无须亮相镁光灯也“敢穿敢露”、“越穿越露”挑战公众底线和职场规范的女性就着实有些莫名其妙。尤其入夏,比比皆是超短裙到大腿、小吊带露香肩、低胸衣爆酥胸、热辣裤秀美腿的写字间香艳火辣,让人恍入秀场。且不提忍受视觉骚扰、深感罪过、效率降低、甚至导致生理疾病的男同事之痛楚,就是女同胞自身也往往自食其果,如太清凉遭“咸猪手”、太裸露遭“拒登机”、太性感遭“炒鱿鱼”、太火辣遭“被误解”等。
当然,若从着装心理学和“剩女”过剩的现实而言,以裸露吸引异性确是人类作为高级动物的一种本能。身着坦露躯体的衣服,以薄、露、透、紧的方式也无疑能帮助女性展示天赐之美。然而,性感与低俗,美丽与丑陋就是那么一线之隔。少穿多露未必真撩人,多穿少露未必不美妙。而露多露少,哪儿露哪儿不露绝对是一门讲究恰当好处、考究内在修为和外在掌控的艺术。
中国素来讲究含蓄美,相对于直接热烈,更追求委婉隽永、“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境。例如传统旗袍就是一面以高耸密封的领口充满含蓄娴熟的内敛之美,一面又以若隐若现的高开叉产生妩媚妖冶的外放之韵,使女人集端庄和风骚于一身,产生欲拒还迎难以名状之性感。在我们的邻国日本,也有与旗袍异曲同工之妙的和服,极尽能力地体现着日本传统艺术领域的一句话“秘则为花,无秘则无花”。显然,在衣着方面,很多文化都认为稍微掩饰一些比过分暴露更显得有品格和更富魅力。即便在被普遍认为大胆开放的西方时尚界也流行着着装“收放结合”的说法,“如果你掩盖住某个性感部位,就得展露另一个部位,身体上越是可以掩盖的部位越具有吸引力。”
当然,不同的风俗习惯对裸露有时会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在规定女性从头到脚都必须被覆盖得严严实实的伊朗和伊斯兰教地区,头发和皮肤都不得外露。2010年一传教士甚至将地震与女性衣着暴露相联系,认为是女性穿着紧身衣裤,露出头发等暴露行为导致地震,从而被加拿大学生认为荒诞而发起穿清凉装上街的“乳震运动”相抵制。另外,与西方坦露胸、肩、颈为美,并以此作为礼仪规范(例如晚礼服)的习俗不同,多数中国人常视胸、肩为自家资产不可外泄,甚至认为女性“袒胸露乳”有损形象有伤风化。然而,随着西方文化和国际化风潮,在“国际章”等演艺明星如肚兜装的带动下,“袒露”已越来越司空见惯,以致人们在迅速从“遮掩文化”步入“暴露文化”潮流中不自觉地茫然失措:到底该如何裸露呢?
我认为,裸而不俗,露而不过。一览无遗的裸露最好还是回归天体浴场或留给知心爱人,否则就会过犹不及沦为俗艳。借用英国利兹大学心理学教授柯林 亨德里“魅力测试”的研究结果,最具魅力的“黄金暴露比例”是40%。也就是说,女人着无袖及膝中裙(裙子或者比膝盖高一点),只要稍微露点手臂和小腿就好。暴露过多反而适得其反有轻浮之嫌。而若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如果你有,你就炫耀它”无疑是没有教养的表现,裸露得较多,常常更为丑陋。
金玉梁言:
★裸露分时宜,场合定基调。晚6点后的社交宴会,可“袒胸露背”;晚6点前工作场所“少露为宜”;
★裸露分张弛,有露有不露。上身若解放,下身就克制;前身若开放,后身就封闭;反之亦然;
★裸露的后背需要凝脂的肌肤烘托陪衬。若是不具条件,最好避免自爆其短;
★外衣通透时需选择合适的文胸或内衣进行搭配,以防走光等不必要麻烦;
★抹胸需要丰满的胸部进行支撑,否则就会有“患上患下”的走光忧愁;
★有副乳者最好避免穿坎袖、吊带或吊脖等装束;
★丝绸、雪纺等柔软或弹力面料若隐若现更具张力,是制造性感魅惑的极佳武器;
★恰到好处的裸露欲语还休、充满魅惑,百无禁忌的坦露味如嚼蜡,枯燥无味;
★有教养的人露得少,没有教养的人露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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