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的解释|侄的意思|“侄”字的基本解释
“侄”这个字原来不是“人”字旁,而是“女”字旁,写作这样:姪。那么,为什么要写作“女”字旁呢?《说文解字》说:“姪,兄之女也。”也就是女人称呼哥哥的子女为侄。清代学者朱骏声说:“受侄称者,男女皆可通;而称人侄者,必妇人也。”意思是:男的、女的都可以被人称作侄;而称呼别人为“侄”的人,一定要是女人,男人是不能称呼别人为“侄”的。可见,“侄”的本义应该是:女人把自己兄弟的子女称作“侄”。所以,“侄”这个字最初用“女”字作形旁来表示它的意义范围。
《公羊传·庄公十九年》里记载:“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这里说的是一种“侄娣从嫁”的婚嫁制度。具体地说,是在春秋时期,一个诸侯如果要娶另一个诸侯的女儿为妻,那么,还要有另外两个同姓国的诸侯也要让自己的女儿陪嫁,这三个女方的诸侯都要让自己的侄女和妹妹随嫁。这样计算下来,对于男方来说,就是“一娶九女”,以后不再娶。这里的“侄娣”,是指跟从诸侯女儿随嫁到男方的侄女和妹妹。对于这九个女人来说,正式嫁过去的是诸侯的嫡夫人,其余随嫁的统统称为“媵”。除了随嫁的八个女人之外,还有许多陪嫁的人。这些陪嫁的人都是女方的奴仆,等于是女方的嫁妆。陪嫁的男性仆人叫做“媵臣”,陪嫁的女性仆人叫做“媵婢”。据《吕氏春秋》记载,商汤王的宰相、大名鼎鼎的伊尹,在没有发迹之前,就曾经作过“媵臣”。《韩非子》中也记载说,秦穆公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晋国的公子,陪嫁的媵臣和媵婢就多达七十多人。只是这种制度延续的时间并不长,到了战国时期,“侄娣从嫁”这种婚嫁制度就销声匿迹了。
到了东晋时代,“侄”字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不仅女人可以称自己兄弟的子女为“侄”,男人也可以称自己兄弟的子女为“侄”。唐代诗人白居易曾经模仿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诗作,写了《效陶潜体诗十六首》。在第九首中,白居易写道:“稚侄初学步,牵衣戏我前。”意思是:年幼的侄儿刚刚开始学走路,拉着我的衣襟在我面前玩耍。
随着汉字的发展,“侄”的称呼范围也在继续扩大。不但用来称呼兄弟的子女,也用来称呼同辈亲友的子女。比如,对表兄弟的子女可以称“表侄”;对妻子兄弟的子女可以称“内侄”;对同辈朋友的子女可以称“贤侄”、“世侄”等等。不过应当注意的是,随着汉语词汇的进一步发展,被称作“侄”的人在性别上逐渐有了区分,男性被称为“侄儿”或“侄子”,女性则被称为“侄女”。
随着“侄”字适用范围和称呼范围的扩大,在文字上也出现了变化,那就是“人”字旁的“侄”字也有了称呼兄弟的子女的意义。《说文解字》中没有“人”字旁的“侄”字,说明这是一个后起字。宋代的《广韵》虽然收了这个字,但它的意思是坚固、依靠和痴呆的样子,和对人的称呼毫不相干。所以,“人”字旁的“侄”字就成了我们今天普遍使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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