雉的解释|雉的意思|“雉”字的基本解释
雉鸡是一种鸟,长得像鸡,所以人们也叫它野鸡。在甲骨文里“雉”有杀、伤、灭的意思。
“雉”字偏旁“隹”(zhuī)是鸟形,也是短尾鸟的通称。在汉字中,以“隹”为偏旁的字大多同鸟有关系。例如“集”字在商代铜器上写成像群鸟栖息在树上。这是“集”字的本义,引申有集聚、集中、汇集、集体、集合等含义。
“雇”字在甲骨文中像鸟从窗户里飞出来,回头看着窗户,因此“雇”字通回顾的“顾”字,有回顾之义。当“雇”字作雇佣讲时,则是“雇”字的引申义。“雍”字像小鸟的脚被绊住不能飞走,后来带“雍”字旁的字都含有阻塞、雍蔽、旋绕等义。“焦”字金文写成火烧鸟的形状,所以“焦”字有火燎烧鸟毛发出焦臭的气味的含义,也有烧伤后羽毛变成焦黄的颜色等含义。
“隼(sǔn)”、“雕”、“维”、“崔”等字都指鸟;“罗”、“罹”(lí)等字都因用网捕鸟而有罗网或有遭遇的含义。也有不少带“隹”字的字,如雄、雌等字,今天已不仅指鸟,而扩展到动物和植物了;隽(juàn)字本义指鸟肉肥美,引申为有滋味、意味深长等义。这都是字义不断发展变化的结果。
另外,有些同“隹”有关的字,始终与鸟无关,如销售的“售”、淮河的“淮”等字,因此在说明解释字形时,要具体分析,分别对待。
“雉”字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避讳的故事。汉高祖刘邦的妻子名字叫“雉”,她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吕后。为了避讳,人们把形状像鸡的野鸟改名为“野鸡”,并且一直沿用到现在。
汉字为什么要避讳呢?在封建时代,对一些尊者的名字,是必须回避的,否则会招致杀身之祸。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国讳”(或称“公讳”),即对君主、孔丘等名字,不能在说话和写文章时说出或写出来,而要改字改音或缺笔。如秦始皇名“政”,所以就把“正月”读为“征(zhēng)月”,写成“端月”;东汉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这本书里没有当时皇帝的姓氏“刘”和孔丘的“丘”等字。又如汉文帝刘恒改“恒山”为“常山”,“héng娥”为“嫦娥”。唐太宗名“李世民”,唐朝人用“人”代替“民”,“民部”改称“户部”,“观世音菩萨”改称“观音菩萨”等等。第二种是“家讳”或称“私讳”,即避祖父、父母的名字。如司马迁之父名“谈”,在《史记·季布传》中,把“赵谈”改成“赵同”。又如杜甫的母亲名叫“海棠”,所以在杜甫诗中,找不到写海棠的诗。再如李贺,父亲名字叫“晋肃”,“晋肃”同“进士”的古音相同,所以李贺终身不参加科举。还有苏轼祖父的名字叫“序”,他为人撰写序文时改序言的“序”为叙述的“叙”,至今有人沿用。在《红楼梦》中,林黛玉因母亲名字叫“敏”,她写“敏”字时特意缺少一二笔,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看来,无论是公讳还是私讳,避讳对汉语、汉字发展的影响是不小的。要说明的是,现代汉语中我们也用“避讳”一词,但它已变成不愿说出来的字或某些会引起不愉快的字眼儿,如行船人忌“翻”、“沉”等字,再如吃鱼时不说翻过来,而说划过来,其用意也是回避,同避讳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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