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是哪天的《金陵晚报》,我在上面看到了这么一个标题:“摩托车迎面飞来,一小姐花容顿失”。当时我真是大吃一惊,心想佳人遭此横祸,真是可叹可惜。又想到摩托车手不知要赔多少钱了。
我看到了正文,是这样写的:“摩托车轮迎头砸来,一小姐吓得面无人色,摔倒在地。”啊哟,敢情是虚惊一场。只是标题太吓人了,“花容顿失”怎能与“花容失色”画上等号呢?“花容失色”大意是指美人受到惊吓,脸色变差而已。可若是“花容顿失”,那就糟了糕了,容貌遭毁那还了得! 一时脸色变差怎可与容貌遭毁相提并论? 须知用错一字,差之千里。报上不是登过签订合同因写了错别字,而吃大亏的吗!
汉语是我们的母语,每天都用。若不小心用词错了,小则贻笑大方;大则可能就是上法庭的事了。所以,借此机会,敬告各位学友: 请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
(李文静)
【评点】
这是小作者学习吕叔湘先生《短论两则》后写的随笔,质疑精神可嘉。评述病例,辅以心理描述,行文曲折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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