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有个苦役犯逃亡到魏国,为魏国王后治病。刚继承王位的卫国国君想用五十两金把这个刑徒换回来,但是魏国不答应,于是卫君又提出用左氏(地名)去换这个逃犯。卫君手下人说:“用一个城邑去换一个服劳役的逃犯,值得吗?”卫君说:“在国家的治与乱的问题上,事情不分大小,法律要是不确立,该处罚的不处罚,即便有十个左氏也没有什么好处,法律要是能确立,该处罚的一定处罚,即使失去十个左氏也没什么害处。”魏王听了,感到事情很严重,于是用车把逃犯送回卫国,没有要任何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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