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干宝《干将莫邪》全文|赏析|读后感
〔晋〕干宝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①,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②。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③,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④。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⑤,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 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 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⑥。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⑦。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⑧,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⑨。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⑩。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 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11)。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12)。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13)。”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14), 嗔目大怒(15)。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16),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17),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18)。
【注释】 ①干将莫邪(ye爷):古代著名的铸剑工匠,姓干将,名莫邪。一说是夫妇俩,夫名干将,妻名莫邪。②重 (chong虫)身: 怀孕。③大:长大。④使相之:使人察看宝剑。⑤ 比: 等到。⑥低:低同“砥”,柱下基石。⑦ 报楚王: 向楚王报杀父之仇。⑧ 眉间广尺:两眉之间的距离有一尺阔,形容额宽广。⑨购之千金: 悬千金重赏捉拿他。⑩亡去: 逃走。行歌: 边走边哭着唱歌。(11) 立僵: 尸体僵硬。直立不倒。(12) 仆: 向前跌倒。(13)汤镬 (huo获): 煮着热水的大锅。秦汉时用作烹煮人的刑具。 汤: 滚水。(14)踔(zhuo浊): 跳跃。(15)嗔(chen嗔)目: 睁大眼睛瞪人。(16)临视: 靠近镬边去观看。(17)拟: 比量,这里是砍的意思。(18)宜春县: 今河南汝南县西南。
【赏析】 本篇选自《搜神记》卷十一。《搜神记》二十卷,晋干宝作,为六朝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干宝,字令升,新蔡(今河南省)人,东晋史学家和文学家。
这是个悲壮动人的复仇故事。
铸剑能手干将莫邪花了几年时间为楚王造好宝剑,干将预计楚王定会寻找借口杀死他。他无法摆脱厄运,便嘱咐怀孕的妻子,让即将出世的儿子去报仇。为了报仇,他留下了一把宝剑,并留下藏剑之地的哑谜。不出所料,他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刚一见,不问青红皂白就“大怒”,凶相毕露。再一查看,只有一把剑,“王怒,即杀之。”两个“怒”字,揭示了楚王的凶狠、残忍,也证明了干将判断的正确。干将的遗言和他的被杀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干将的儿子赤长大了,他解开了父亲留下的哑谜,找到了复仇之剑,展示了他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报仇的决心。此时,事情有了波折: 楚王梦见赤要报杀父之仇,于是悬赏千金捉拿他。赤只得逃到山中躲藏。在他孤身只影、复仇无门、十分悲伤之际,山中“客”见义勇为,拔刀相助,要赤的头与剑,去为赤报仇。干将赤慷慨就义,“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表现了被压迫者不惜牺牲自己与暴君斗争的决心。
山中“客”见楚王一节写得动人心魄。他持剑和赤的头见楚王,“王大喜”,他建议“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说明他已取得楚王的信任。可赤的头煮了“三日三夕不烂”, 还从汤镬中“踔(跳)出”, “嗔目大怒”,与上文“自刎,两手捧头及剑”等情节,看似荒诞离奇,却带着强烈的浪漫主义精神,歌颂了被压迫者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这时,客请楚王亲自到汤镬边观看,乘其不备,砍杀了楚王,自己也自杀身亡。山中客为赤报仇,不惜自我牺牲、与敌同归于尽的豪侠气概,慷慨悲壮,令人回肠荡气。
结尾是大快人心的: 由于“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
小说以复仇作为贯串全篇故事发展的线索,结构完整。干将铸剑被杀,交代了复仇的起因,赤得剑复仇却遭楚王悬赏追捕,被迫逃亡山中,故事有了曲折。山中客的出现,赤的自刎,复仇情节由曲折停顿又向前发展。客以剑和赤的头取得楚王的信任,诱使楚王到锅边临视,乘其周围戒备懈怠之际,砍下楚王头,又自刎,把情节推向高潮。结局令人快慰:三头俱在“汤中” 煮烂,难以识别,只得分而葬之,反抗者的英灵得以安葬,其亲属亦免于被株连,可见“客”的虑事周详、细密。全文四百字左右,却写了一个首尾完整的故事,又写得如此波澜起伏,曲折多变,这在尚处于雏型期的魏晋小说中,确为上乘之作。但是,魏晋小说刚从野史杂记分流出,还带着史学家强调“实录”的基因,小说家还未自觉地在艺术上追求想象和虚构,因而某些重要情节未能充分地细致描绘,发掘其潜在意义,影响其审美功能。比如赤与客的对话只是寥寥数语,显得粗糙。这一情节与《史记 ·刺客列传》中写荆轲激怒樊于期自刭,实同一机杼:取信于敌。本文在处理这个关系到二人生死,关系到复仇愿望能否实现这样重大“关目”时,缺乏细致合理的描写,因而小说在艺术表现上只能说是“粗陈梗概”,这也正是魏晋小说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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