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辩者吕不韦与《吕氏春秋》·《吕氏春秋》中的逻辑故事·如何“见”人》注释|译文
齐有事人①者,所事有难而弗死也。遇故人②於途,故人曰:“固③不死乎?”
对曰:“然。凡事人,以为利也。死不利,故不死。”
故人曰:“子尚④可以见人乎?”对曰:“子以死为顾⑤可以见人乎?”(《吕氏春秋·离谓》)
【注释】①事人:受雇于人。②故人:老朋友。③固:何,何故。④尚:还。⑤顾:反而。
【译文】齐国某人受雇于人(按照规定:主人有危难,仆人应以死相救),可是当主人有危难时,某人并没有以死相救,反而自己先逃跑了。逃跑途中,遇到一个老朋友。老朋友问他:“主人有难,你怎么不以死相救呢?”某人回答说:“凡是受雇于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以死相救于己不利,所以我要逃跑。”老朋友问他:“这样做,你还有脸见人吗?”某人回答:“你以为人死了,反而可以看见人吗?”
【评说】上述故事中,“见人”的词语虽然在字面上相同,但其所表达的实质含义却不同。朋友说的“见人”指的是伦理意义的“见人”。例如成语“无颜见人”,指的就是因为羞耻而无脸面,见不得人。而某人所说的“见人”指的是生理意义的“见人”,指的是看见人。这是典型的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来进行诡辩,“装疯卖傻”地故意将一个概念偷换为另一个概念,从而为自己不光彩的行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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