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只狗
[澳大利亚]亨利·劳森
剪羊毛工人穆卡利出了事儿。真实的情况是,他在路边的一家小酒店里酗酒闹事,离开的时候,折断了三根肋骨,打破了脑袋,此外还带着各种不同的小伤痕。他的狗塔里也参加了这次酗酒闹事,它虽没喝醉酒,打得却很凶,离开的时候断了一条腿。事后,穆卡利背起背包,跌跌撞撞地挣扎着走了十英里路,到了镇上的联合医院。天知道他是怎样挣扎过来的,连他本人也不十分清楚。塔里用三条腿一瘸一拐地始终在后面跟着。
医生们检查了他的伤处,很为他的忍耐力吃惊。当然,他们可以收留他,但是他们不能收容塔里。病房里是不准养狗的。
“你得把那只狗赶出去。”剪羊毛工人在床沿坐下的时候,他们这样对他说。
穆卡利没吭声。
“我们不能让狗在这儿瞎逛,朋友。”医生提高了嗓门说,还以为这人是个聋子呢。
“那么用绳子把它拴在院子里好了。”
“不成,狗一定得赶出去。医院里是不准养狗的。”
穆卡利慢慢地站起来,咬紧牙关忍住疼痛,痛苦地扣上了他毛茸茸的胸脯上的衬衣,拿起他的背心,踉踉跄跄地向放着背包的那个角落奔去。
“你想干什么?”他们问。
“你们不让我的狗留下?”
“不成,那是违反规则的。医院里不准养狗。”
他弯下腰,提起背包,可是伤口疼得太厉害了,他只好靠在墙上。
“喂,怎么啦?”医生不耐烦地嚷道,“你准是疯啦!你知道像你现在这样的身体,是不能出去的。让看护帮你把衣服脱了吧。”
“不成!”穆卡利说,“不成,你们要是不收留我的狗,也就不要收留我。它断了一条腿,跟我一样需要治疗。我要是有资格进医院,那它也就有资格——比、比我还更有资格呢。”
他歇了一会儿,痛楚地喘着气,又接下去说:
“我……我的那只狗,在这十二年漫长的岁月里,始终跟着我受苦挨饿,对我忠心耿耿。我这个人是不是活着,还是倒在那糟糕的道路上腐烂了,关心我的,恐怕就只它一个。”
他又歇了一会儿,接着说;“那、那只狗,是在路上出生的。”他说着,脸上露出一种凄惨的笑容,“一连几个月,我都把它随身带在洋铁罐里,后来它长大了,我就把它搁在背包里……那只老母狗——它的母亲,挺满意地跟在后边,不时拿鼻子闻着洋铁罐儿,看看它在里面可好……天知道她跟了我多少年了。她一直跟着我,到后来她的眼睛瞎了,她还跟了我一年。她就这样始终跟着我,一直到她实在不成了,连在泥土路上爬都爬不动了——那时我就把她杀了,我不能把她活着抛在路上!”
他又歇了一会儿。
“这只老狗,”他接下去说,一边用他并拢的指头碰了碰塔里向他翘着的鼻子,“这只老狗,跟着我也已经有——有十年了。它跟我一起熬过水灾,又熬过旱灾,过过好日子,也过过苦日子——多半是苦日子,在我没有伙伴,没有钱,独自个儿在路上流浪的时候,它安慰过我,使我不至于发疯;有时候我在那些混帐的小酒店里中了毒,喝得烂醉,它就一连几个星期守护着我;它救我的命已不止一次了,我不但不感谢它,反倒常常骂它,用脚踢它;它倒完全原谅我,还、还帮我打架哩。在那边的酒店里,那伙下流的杂种跟我动手的时候,站在我这边帮我的,就只有它一个——它还在他们一些人身上留下了记号。我也一样!”
他又歇了一下。
然后他抽了一口气,咬紧牙齿,背起背包,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往四下望望。
那只狗一瘸一拐地从角落里出来,抬起了头,热切地看着他。
“那只狗,”穆卡利对医院里的全体人员说,“比我这个人还强——在我看来,似乎比你们都强,而且是个地道的基督徒。他是我的好伙伴,我对别人,或者别人对我,都比不上它对我那样好。它守护着我,好几次保护住我没让人抢走我的东西,还帮我打架,救过我的命。我非但不感谢它,喝醉了酒还踢它骂它,可是它都原谅了我。它是我真正的伙伴,对我规矩、忠诚、老实。所以,我现在也决不能丢下它不管。它现在断了一条腿,我决不能一脚把它踢到街上去。我——啊,天哪!我的背好疼!”
他呻吟了一下,身子突然向前一歪,但是他们把他扶住了,替他取下背包,让他躺倒在一张床上。
半小时以后,这个剪羊毛工人的伤处已经包扎妥当。“我的狗呢?”他一恢复知觉,就这样问。
“嗯,你的狗挺好,”看护很不耐烦地说,“别担心。医生已经在院子里给它治腿上的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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