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郎伟
中篇小说。作者阿城。作品原载《人民文学》1985年第2期。这是一篇反映知青生活的作品。1976年,“我”在生产队已干了七年。虽然诸般农活不能做到人先,心里倒还坦然,毕竟是自食其力。一月里一天,队里支书唤“我”到他屋里,告诉“我”,农场分场要调“我”到学校教书。他勉励“我”好好干,莫辜负了。“我”自然高兴。同屋的老黑及要好的几个知青知道了,都说“我”好福气,苦日子出头了。当晚,大伙弄了一点菜,提一瓶酒,闹嚷嚷地喝,算是为“我”送行。队里做饭的胖来娣也摸进屋来坐下。她眼睛有情有意地望着“我”,忽然问分场学校是不是可以进一个教唱歌的,只要有谱的歌,她来娣半个钟头就叫一个学校唱起来。大家笑她白日做梦。第二天一早,“我”打扮得衣冠楚楚,老黑送“我”到了学校。学校的条件跟生产队相差无几,简陋得近乎原始。老黑真的黑了脸。到学校的当天下午就让“我”教课,说是教初三。“我”惶恐推辞了半天,说了无数理由证明“我”高中才读了一年教不得初三,学校人说随便教就是了。“我”糊里糊涂上了讲台,向下一看,只见下面坐了一群蓬头垢面的孩子。年龄参差不齐,前排的似乎还不到上初三的年龄,后排的却已长出胡须,且有喉节。“我”拿起前任教师留下的肮脏油腻的课本,吩咐学生打开书,竟毫无动静。“我”有些生气,问为什么不翻书。底下一片乱叫,说没有书。定睛一看,果然没有。原来这学校的学生上课几乎从来没领到过书。地方小,订了课本到县里去领,常常就没有了。无奈,只好抄书。“我”在黑板上一句一句地抄课文,学生也在下面专心致志地抄。抄完,叫起一个学生问课文讲的什么意思,学生呆了半晌说不出什么。仔细一问,学生们说抄的课文里有三分之二的字不认识。“我”大奇。于是一切从头开始,先认生字。学生们不再喊叫。课于是慢慢好教起来,学生们也渐渐能写些简单的作文,不再是报纸社论的拼凑。学校忽然要砍竹子翻修屋顶。“我”在班里说了这事。学生们议论说肯定要写作文,不如先出题目,今天他们就能写好。“我”说竹子还没砍能写出砍竹子的作文肯定是抄。班上最用功的王福愿意跟“我”打赌,说只要定了题目他今天就能写,绝对不是抄。赌品是来娣送我的那本《新华字典》。这字典在这小山村就“我”一人有,已成稀世珍宝。“我”答应了。第二天,“我”带着学生走了一个钟头的山路,来到王福所在的三队竹林,准备砍竹。远远望见沟口站着王福,浑身湿透。原来昨天晚上王福就和父亲王七桶上山来砍竹,砍到半夜,王福回家做作文。“我”心里酸酸的,告诉王福字典送给他,但不是他赢的。因为记录一件事情总是在事后,这个道理是扳不倒的。王福说他不要字典了,他要把它全部抄下来。自此,每日放了学,王福便在屋中抄字典。“我”每每点一枝烟在旁边看着他抄。这样过了许多日子,“我”不再教课文,只是教学生们认生字。“我”觉得那装腔做势的课文于学生们毫无用处,不如教生字。终于有一天,总场教育科忽然下来一个人,通知“我”,总场的意思是让“我”再下去锻炼一下。“我”带了初三班学生写的最后一次作文,扛起行李,走了。《孩子王》讲述的是“文革”时期知识青年“我”的一段偶然经历。这经历既不惊心动魄,也不大喜大悲。它像生活本身一样平淡无奇,然而却韵味深长,历久弥新。透过这故事,我们看到即使在毁灭文化的年代里,人类灵魂也耐不得饥渴与贫困。人类渴望文明与进步,如同鸟儿渴望天空,鱼儿渴望大海。小说中的“我”似乎已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讲述人,一种叙事角度,像阿城的其它著名小说一样,这个“我”已经成为一种把握小说基调和故事氛围的关键所在。“我”是一双充满深沉和宽厚的默默注视大千世界的眼睛,“我”代表着一种旷达超逸的人生态度和智者风范。这篇小说被改编拍摄为同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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