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韩道方
短篇小说。作者马原。最初发表于《收获》1987年第1期,后来被《小说月报》1987年第4期转载。小说写的是十几年前农场的生活。十六个人住在一起。当时流行军帽,军帽在某种程度上是荣誉和地位的象征。“我”的军帽在那天晚上丢了。先礼后兵,问过之后便逐个翻箱子,什么也没翻出来。这时“我”的同学江梅生孩子。“我”爱江梅,而她却与别人有了孩子,“我”恨这个杂种。全农场的人都送了礼物,“我”没有送。大家回来后,胆大心狠的黑枣抄起一把木锹将“我”的脚踝打成了粉碎性骨折,“我”发誓要挑断他两根大筋。二狗抱着一个孩子回来了,包孩子的帽子正是“我”的,“我”一脚将二狗踢成了残废。黑枣送二狗去治疗回屋来自己将两条筋挑断,与“我”两清。一位老巫医为“我”和黑枣治好了伤,只是“我”稍有点跛,而黑枣跛得厉害。后来黑枣告诉“我”,江梅怀的孩子是田会记的,她不肯告诉我,她一直爱着“我”。“我”后悔极了。二狗临死时告诉“我”,他抱的孩子是赵老屁和寡妇的,在抱孩子回宿舍的路上,老屁让他把自己拾的军帽带给“我”,二狗忘了告诉“我”。小说的题目与情节是极为一致的,偶然的错误酿成了人生不可挽回的悲剧,给几个人带来了终生的不幸。“我”不单是身体受到伤害,心灵上也遭到了异常痛苦的打击,始终有一种负罪的感觉。小说不仅仅告诉人们个人的错误是酿成人生大错的原因,更表明社会的时代的错误是人生悲剧的根源。也许我们的一生都是由错误构成的。小说结构奇特,灵活多变,先用倒叙引出事情的前因后果,在调侃中显示人生的痛苦,在平淡中显出人世悲怆。小说整体上具有一种悲剧气氛。“我”是作品的主人公,也是观察问题的角度,第一人称的切入增强了作品的情感氛围,为读者提供了亲自体验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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