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讥刺和嘲讽的手法暴露敌对的或落后的事物,达到否定贬斥的效果。讽刺是漫画式的艺术形态和严肃的生活哲理的巧妙结合,时常由婉刺进而为笑骂和嘲弄,用逻辑的“归谬法”,即把荒谬的论点予以推论、放大、凸现,收到讽刺的效果。
讽刺与幽默不同,它超出对生活现象的部分缺点的批判范围,而用来揭露危及社会的有害弊端。讽刺比幽默尖刻、锐利、强烈、浓重,它可以是温和的、挖苦的,也可以是尖锐的、无情的,甚至是愤怒的、凶恶的。讽刺往往利用反语、比喻、较物、拟人、对照等方法加强表达的效果。《伊索寓言》、《阿凡提的故事》等,都是人民运用讽刺创造文学的典范。
讽刺要用得好,必须做到:“有意的偏要提出这等事,而且加以精练,甚至于夸张”(鲁迅《什么是“讽刺”?》。讽刺离不开夸张,但讽刺的生命却依然是“真实”,要准确击中讽刺对象本身确有的弱点或恶习,要使极度夸张的言辞具有“言之成理”的逻辑力量,反映出某种真实的社会矛盾。运用讽刺要注意对象和分寸,对敌人,毫不留情;对人民,则应善意指点,内藏热情。不论对哪一个,都不能滥用。讽刺中的夸张不可太甚,过了,失却真实,就破坏了可信性。既要用讽刺,就要切中要害,刺得准,刺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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